帮帮文库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格式:DOC | 上传时间:2022-06-25 13:13 | 页数:10 页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1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2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3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4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5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6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7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8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9 页 / 共 10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浅谈劳动合同、雇用合同与劳务合同间的关系(最终稿)
10 页 / 共 10

1、处的劳务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因此,判断个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雇佣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定要认清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证合同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考文献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七册,第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王全兴劳动法,第页,法律出版社,年。谢怀轼外国民商法精要,第页,法律出版社,年。梁慧星从近代民法道现代民法第页,法律出版社,年,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分则上,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区别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仅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的合同,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劳务合同虽也与劳动过程相联系,但它更着眼于实现过程。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

2、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佣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约定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当然,也可以委托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二三类合同的比较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种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必然既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二者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作为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有较大的自由。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当然,劳动法的规定主要是半强行性规定,所谓半强行性规定,就是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

3、国的劳动国合同法第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定义,可以使人对买卖合同的概念有个清晰的认识,不会同其他合同混淆。劳动合同所定义的劳动关系,其前身就是民法中的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为当事人方劳动者负有从事工作义务,他方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工资义务的双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从属关系上提供劳动,从事工作的合同。所谓居于从属关系,系指工作的实施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劳动合同的概念,应该体现出劳动关系的内容。根据比较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劳动合同定义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合同。二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各国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

4、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的相同点主要是二者都是私法上的合同。二者的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以双方当事人相对立的意思表示的合意而成立。虽然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但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仍属私法上的法律关系。二者都以给付劳务为目的。这两类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受雇人依约定向雇佣人提供劳务的行为,而不在于实现雇佣人的预期利益。二者都是继续性合同。作为给付劳务的合同,受雇人给付劳务不可能是次性的,必须在合同存续期内持续的实施给付行为,因此是继续性合同。二者都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这两类合同中,受雇人必须依约提供劳务,。

5、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方为劳动者,另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

6、定的标准,例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也就是可以做出些更有利于劳动者的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合同作为种民事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雇佣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应向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能就是否仲裁和对仲裁机构进行选择。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类特别的雇佣合同,劳动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居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根据规范目的,劳动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雇佣合同。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

7、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风险责任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用人单位承担风险责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劳务提供方自行承担风险。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是商品价格的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联系二种合同都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联,都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合同。三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通过定义可以看出,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具有关联性的不同合同。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既可以是自然。

8、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方是自然人,另方是用人单位。雇佣合同的主体方是自然人,另方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劳动的直接提供者不同。劳务合同的劳务提供者是以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他人的劳动提供劳务,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以自己的劳动向对方提供劳务。当事人数量不同。劳务合同涉及到三方当事人,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只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非常相似。劳务合同是通过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实现的。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

9、社,年王泽鉴民法总则,第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异同,工农天地网王利明违约责任论,第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定的区别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

10、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四劳务合同词在不同时候的意义。劳务合同词在现实生活中的用法是相当混乱的,在不同的时候表达不同的意义。,劳务合同有时表示的是劳动合同,有时表示的是雇佣合同,有时表示的是以劳务为内容的合同。有人认为,劳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劳动合同发端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从劳务合同中分离出来,因此二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根据本文的相关论述可以知道,这里所说的劳务合同就是雇佣合同。王利明教授说,在雇佣劳务等合同中,债务人因病不能提供劳务,不论他患病是何原因所致,都应被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不能考虑造成履行不能应可归责于谁。在这里,患病者是债务人,是自然人,同时,把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并列,因此,此。

11、雇佣人必须依约支付报酬,双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价性,任何方从对方取得权利均需付出代价,因此是双务有偿合同。既然劳动合同是类特殊的雇佣合同,二者必然具有定的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差别的根本原因。在这两类合同中,提供劳动的方受雇人,也可以称为劳动者都是自然人,在这点上,两者没有差异。雇佣合同,法律对合同主体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合伙都可以作为雇佣人劳动法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即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形式不同。法律对雇佣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2、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劳务接受人是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第三人,受雇人是劳务合同的第三人。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约定,由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直接提供劳务,劳务接受人向劳务提供人支付劳务费,劳务接受人在接受劳务的过程中应当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受雇人向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务不符合劳务合同的约定,劳务提供人应当向劳务接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或雇佣合同中,雇佣人与受雇人约定,受雇人直接向劳务接受人提供劳动,雇佣人向受雇人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接受人向受雇人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果劳务接受人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雇佣人应当向受雇人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1]公交查询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说明书(最终稿)(第78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2]工资管理系统设计报告(最终稿)(第23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3]工资管理系统论文(最终稿)(第29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4]工资发放管理系统设计论文(最终稿)(第35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5]工艺品销售系统的开发与测试(最终稿)(第29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6]工业自动化编程技术(最终稿)(第21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7]工业制程部门后道工艺制程(最终稿)(第27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8]工业机械手的PLC控制(最终稿)(第22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9]工业机械手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第35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0]工商银行一体化CRM系统规划(最终稿)(第66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1]工商企业中长期债项评级模型改进及应用研究-基于工商银行案例(最终稿)(第119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2]工商管理专科论文论企业风险管理(最终稿)(第12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3]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最终稿)(第16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4]工程质量的概念、特征与对企业的影响(最终稿)(第16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5]工程招标系统的设计与测试(最终稿)(第22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6]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最终稿)(第19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7]工程项目中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最终稿)(第20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8]工程项目设计风险控制(最终稿)(第81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19]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最终稿)(第22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20]工程施工中对工程分包的管理(最终稿)(第30页,发表于2022-06-25 13:23)

下一篇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帮帮文库——12年耕耘,汇集海量精品文档,旨在将用户工作效率提升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