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4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6:45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

向。大陆现有的司法体制决定了司法赔偿不能参照诉讼模式引入审判程序,但引入听证程序却是适当的。通过十年的司法赔偿实践可以证明,司法赔偿案件引入听证程序有以下几方面的优越性第能够促进司法公正。国家赔偿法将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权赋予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于大陆司法体制存在的弊端,以及大陆公民受传统的官官相护意识的影响,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在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中引入听证程序,实际上就是在审理程序上公开化,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增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式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是大陆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成果,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大陆加入世贸组织后,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司法的交流更加广泛和深入,国际上的些先进的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被广大国民所接受,国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中共中央顺应形势,高瞻远瞩,在十届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在十大提出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直接写入宪法。这些都为大陆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大陆现行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年来,我们认为,该法的立法精神目的和宗旨总的是符合现代法治和现代司法理念的,但其中些具体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人权保障等现代能得到赔偿的微乎其微。国家赔偿法在第十条第项将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但是根据该法的第十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情形之的,应当给予赔偿。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论文提要国家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应当对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公平及时有效的补救。正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条第项提出的本公约每缔约国承担保证任何个被侵犯了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尽管此种侵犯是以官方资格行事的人所为保证任何要求此种补救的人能由合格的司法行政或立法当局或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格当局断定其在这方面的权利,并发展司法补救的可能性保证合格当局在准予此等补救时,确能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尊解,只要有关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作出的结论,如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决定对嫌疑人刑拘或逮捕后,检察机关以没有犯罪事实或以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的形式作出的调查处理结论嫌疑人被刑拘或逮捕后,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或人民法院对责任人作出的有罪判决等结论足以证明侵权机关的职权行为符合刑事赔偿范围,受害人可以直接申请赔偿。因此,并非所有的赔偿事项必须经赔偿义务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认违法后才能申请赔偿。但是,由于赔偿法该条对确认制度的规定模糊,以致部分赔偿义务机关片面地认为,赔偿法将先行确认权赋予了赔偿义务机关,所有的赔偿事项均应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确认违法后才能申请赔偿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确认结论不服或赔偿义务机关不答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目前在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如前文所述,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法权益在受到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侵害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或补救,同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制的统,司法赔偿程序部分可参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设臵,但应当有别于诉讼程序。是因为大陆的司法体制决定了司法赔偿只能适用决定程序而非诉讼程序是行政赔偿诉讼是建立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理论上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且现行行政赔偿原则是违法赔偿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而司法赔偿不同的是,如前第个问题所述,并非仅以违法与否判断,有的是以结果判断司法行为是否。以结果判断的,往往需法律规定的后臵程序中的相关机关作出的结论为确认结论,而非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所能处理。比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后,发现终审刑事判决有误,只能提出司法建议,启动审监程序处臵后,才能恢复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人权公约等,在保障人权等现代司法理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代司法理念主要包括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独立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等。在大陆,由于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权力高度集中,行政权司法权合为,故在建国初期大陆建立的司法制度还相当落后,未摆脱封建残余的影响。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始觉醒并提高。年,大陆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是大陆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成果,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大陆加入世贸组织后,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司法的交流更加广泛和深入,国际上的些先进的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被广大国民所接受,国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中共中央顺应形势,高瞻远瞩,在十届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民法院的抵触情绪或对抗心理。第引入听证程序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效果都很好。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都比较服从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尤其是赔偿请求人对司法赔偿案件引入听证程序非常欢迎,认为自己的官司即使输了,也输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综上所述,引入听证程序,是实现司法赔偿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是准确地确定国家赔偿范围和数额的必要途径,是防止审判人员滥用裁量权的重要措施,是公平公正公开司法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建议,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在司法赔偿程序中增加听证程序条款。凡是重大疑难争议较大证据较多的赔偿案件,均应引入听证程序审理。但由于司法赔偿包含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故不能象其他案件开庭审理样,应有别于庭审,因此,参加听证的法院审判人员不宜着法官袍,也不宜使用法槌。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笔者认为,为了保证赔偿请求人等弱势群体的合致导致的。公安检察等有关机关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条的规定,司法赔偿原则为违法赔偿原则。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刑拘逮捕判决各阶段对证据的掌握不同,对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的案件,往往刑拘逮捕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条件。因此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不能视为逮捕的确认文书,应由检察机关确认逮捕措施是否违法才能进入赔偿程序,法院赔偿委员会不应直接受理此类案件。法院赔偿委员会则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只要受害人结果未被定罪,则司法机关对其采取的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受害人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这实际上突破了公安检察机关所认为的违法赔偿原则。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论文提要国家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应当对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公平及时有效的补救。正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和理由,而且能进步了解案件事实,了解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赔偿决定更能理解更能接受些,从而减轻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抵触情绪或对抗心理。第引入听证程序审理的司法赔偿案件效果都很好。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都比较服从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尤其是赔偿请求人对司法赔偿案件引入听证程序非常欢迎,认为自己的官司即使输了,也输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综上所述,引入听证程序,是实现司法赔偿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是准确地确定国家赔偿范围和数额的必要途径,是防止审判人员滥用裁量权的重要措施,是公平公正公开司法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建议,在修改国家赔偿法时,在司法赔偿程序中增加听证程序条款。凡是重大疑难争议较大证据较多的赔偿案件,均应引入听证程序审理。但由于司法赔偿包含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故不能象其他案件际公约第条第项提出的本公约每缔约国承担保证任何个被侵犯了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尽管此种侵犯是以官方资格行事的人所为保证任何要求此种补救的人能由合格的司法行政或立法当局或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格当局断定其在这方面的权利,并发展司法补救的可能性保证合格当局在准予此等补救时,确能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规定也为健全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赔偿法实际上是部人权保障法,是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庄严承诺的重要机制,是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免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的最后防线,它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等现代司法理念。个字符以下正文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不断向前发展,世界各国人民在长期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文化,并形成了系列科学的基本观念,即现代司法理念。年第届联大通过了公民权利和实践证明,只有阳光下的审判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因此,保证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享有对证据的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利,是公开公正现代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赔偿案件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发展方向。大陆现有的司法体制决定了司法赔偿不能参照诉讼模式引入审判程序,但引入听证程序却是适当的。通过十年的司法赔偿实践可以证明,司法赔偿案件引入听证程序有以下几方面的优越性第能够促进司法公正。国家赔偿法将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权赋予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于大陆司法体制存在的弊端,以及大陆公民受传统的官官相护意识的影响,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在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中引入听证程序,实际上就是在审理程序上公开化,增加案件审理的透

下一篇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页
1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2页
2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3页
3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4页
4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5页
5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6页
6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7页
7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8页
8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9页
9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0页
10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1页
11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2页
12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3页
13 页 / 共 14
-法律论文:司法赔偿改制理论思考第14页
14 页 / 共 14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