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6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6:45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

学习以参加第次司法考试,对于不参加执业培训的,其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年后直接申请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对于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备两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教师,有关部门可将其直接作为司法官的候选人。是公布考试的评定标准。如前所述,我们认为司法考试以分两次进行为宜,第次重在考察应试者的法学理论知识,第次则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法律实践技能。应试者只有通过这两次考试,我们才能说其具备了名法律职业人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在确定了考试形式和内容之后,考试的评定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诚然,许多考试的试题并非只有唯的正确答案,对社会科学而言更是如此。但既然是种面向社会的资格考试,为了公平起见,组织者就有义务公开试卷评定标准,哪怕这种评定标准是值得商榷的。„‟以往的律考以及今年的司法考试,组织者都没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新中国举行了第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每两年举行次,年以后改为每年举行次。应试者无须以拥有法学教育背景为报考条件,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便可。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侧重于考察应试者对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熟练程度而较少涉及理论分析,着重于考察应试者的记忆能力而对其分析能力关注不够。在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进行的同时,法院和检察院从上个世纪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这类考试试题的难度要逊于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并不彻底,是有针对性的。很大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而那些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在进入法院或检察院后则须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才能当上法官或检察官。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状况依旧维持着,司法官素质的低下也越来越为人们所诟病。在多方强烈呼吁提高司法官素质的情况下,年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之后,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序和个案的情境分析,因而如果我们仍然忽略培养法科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话,这肯定会导致其无法在国际同行的竞争中取胜,无法真正融入这国际大家庭,最终必将损害到我们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再次,法学教育产品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恶性竞争。有市场就必定会刺激生产,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对法律规则的大量需求极大地刺激着法学教育的发展。然而由于法学教育行业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各类法学教育机构的师资力量参差不齐,各种法学教育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的标准也差距甚远,从而导致了法学教育伪劣产品的泛滥。„‟在呼唤提高司法官素质的今天,大量曾经的无人员无学无证无能转眼间已通过各种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相应的证书,不但以此掩饰了自己的无知,而且在岗位竞争中成功地站稳了脚跟。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实际上已带来了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果方面是科班出身的法学院毕业生难以进入司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另方面这些机关的官员早已以最快的速度获取了与法科毕业生等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这不但降低了法学教育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扰早地进行职业教育将容易导致限制其思维和视野而对于法律人来说,其不但要掌握精密的法律技术,更要有开阔的视野和敏捷的思维。可见,对于法学教育而言,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者都不可偏废。因而,在观念上,我们应当明确法学教育是由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不同阶段组成的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分别由法律院校和法律实践部门负责对于那些不打算从事法律职业的法科学生而言,其在接受通识教育之后便可自谋出路而对于那些打算从事法律职业的法科学生而言,其必须在通过司法考试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并再次接受考核后才有资格从事法律职业。这样的理念既尊重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又为法学教育改革指明了个稳妥的出路。第,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在欧洲,大学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系统法律知识的人才,因而法科学生学习的主要是有关法律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历史背景法律渊源以及法律所调整的关系等知识,法学被当作为种系统的学科知识经教师演绎而传授给学生,这种模式的法学教育带有学术性。在美国,法学教育被安排在研究生阶段,作种职业性而非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也应当保持在之间。是修改考试的报考条件。在教育背景方面,我国相关的司法考试规范仅要求应试者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即可,至于应试者是否接受过法学教育则在所不问。诚然,从种意义上说,这样的规定给许多拥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提供了个转换职业或谋求职位的机会,体现了选拔法律人才的广泛性和公平性。但我们认为,这样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是建立在极大的代价基础之上的。首先,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士参加司法考试势必导致社会上各种司考辅导班大行其道,这种专门讲授考试秘诀的法学教育会使本来就浮躁的法学界更加浮躁,不利于法学教育的稳步发展。其次,个人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品性需要在长期而浓厚的学习氛围中才能逐渐养成,而且这种思维和品性更主要的是体现在行动当中,仅凭书面考试很难了解清楚,特别是在注重考察记忆力的考试制度下,情况更是如此我们不能方面呼吁塑造同质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另方面却又给其他异质因素进入法律职业界打开方便之门。尽管这样的主张有攫取垄断利益之嫌,但如果不彻底些,又如何能确保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质化法律知识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司法考试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司法考试条件下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重塑长久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不但导致了法学教育脱离实际以及法律职业缺乏理论指导的状况,而且致使法学教育没有相对成熟稳定的运作模式。统司法考试的确立,方面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塑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方面也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作出了种昭示。所以,法学教育应当以此为契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关注我国已加入这历史大背景,努力进行自身的改革和重塑,确立个相对科学和稳定的教育模式,以进步适应时代的要求。第,更新教育理念。世界各国地区的法学教育中普遍都有职业教育这阶段如英德法日香港,或者干脆就把法学教育当作种纯粹的职业教育如美国。当今法学教育主要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法律博士教育模式年本科非法律教育年法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以英国和香港为代表的法律深造文凭教育模式年法律本科教育年法律职业深律院校所进行的职业教育实际上是在研究生阶段进行的。这样来,司法考试如果尊重法律院校的通识教育,就必定会忽视法律实践的客观要求,而如果切合法律实践,又势必会导致对法律院校通识教育的否定即使采取折中的方式,司法考试也必定是两边都吃力不讨好。可见,在法律职业人选拔这个问题上,司法考试并不能毕其功于役。出于尊重我国法律院校通识教育和法律实践客观要求的考虑,我们认为,在增加由法律实践部门负责的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司法考试分两次举行为宜。第次司法考试是针对通识教育而举行的,重在考察应试者对基本法律知识和原理的掌握,试卷以客观题为主,辅之以适当的简答和论述题,且通过率应当在之间。第次司法考试则安排在第次考试通过者接受两年职业培训后进行,针对的是职业教育,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重在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以及法律职业道德,题型应以主观题为主,特别是要加大情境材料题的比重口试的目的则在于考察应试者的临场反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仪表和风度。第次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年月,司法部发布关于举行国家统司法考试的公告,将应试者的学历要求提高到本科以上,„‟但仍然不要求应试者须拥有法学教育背景。年月,全国首次统司法考试如期举行。较之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首次统司法考试试题的难度有所加大及格率仅为,但仍体现着出题者贯的注重法条记忆的思路。统司法考试虽然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但对此我们也不应盲目乐观,毕竟过于侧重书面记忆能力的笔头测试并不能解决太多的问题。再次,法学教育产品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恶性竞争。有市场就必定会刺激生产,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对法律规则的大量需求极大地刺激着法学教育的发展。然而由于法学教育行业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各类法学教育机构的师资力量参差不齐,各种法学教育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的标准也差距甚远,从而导致了法学教育伪劣产品的泛滥。„‟在呼唤提高司法官素质的今天,大量曾经的无人员无学无证无能转眼间已通过各种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相应的证书,不但以此掩饰了自己的无知,而且在岗位竞争中成功地站稳了脚跟。这种换汤作用,协调各方利益,保障改革稳步进行。确立个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混乱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个统的模式,而允许多层次多渠道办学的原因又在于政府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的复杂性及其意义的重要性决定了法律职业必须走专业化和精英化的道路,而这必然要求法学教育有个能促使法律人同质化的统培养模式。当前,政府应当以统司法考试为契机,统法学教育的模式。鉴于我国与大陆法系的渊源关系,并结合我国实际,我们认为应当借鉴德日等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即以本科通识教育为法学教育的基本形式同时也是最低标准,法科学生在本科毕业后依个人志向自然分流,欲从事法律职业的毕业生在通过第次司法考试后随即进入职业培训阶段,只有通过第次司法考试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改革开放之后,体制的转换以及经济交往的日趋频繁使得社会对法律规则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此同时,社会对法律职业者专业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新中国举行了第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每两年举行次,年以后改为每年举行次。应试者无须以拥有法学教育背景为不换药的做法实际上已带来了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果方面是科班出身的法学院毕业生难以进入司法机关和政府机关,另方面这些机关的官员早已以最快的速度获取了与法科毕业生等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这不但降低了法学教育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扰乱了法学教育产品之间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严重阻碍了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

下一篇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页
1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2页
2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3页
3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4页
4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5页
5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6页
6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7页
7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8页
8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9页
9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0页
10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1页
11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2页
12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3页
13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4页
14 页 / 共 16
-法律论文:司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推动探讨论文第15页
15 页 / 共 16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