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网络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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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在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业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十条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条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条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级和专业承包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条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网络版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资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年内有下列行为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十条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由上级资质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第十条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章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门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第十条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年的暂定期。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第十条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总承包序列内选择类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并可以在总承包序列内再申请其他类不高于企业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十条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第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在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业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资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年内有下列行为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条所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种。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中,净资产人员和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过去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则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年月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同时废止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有关部门制定。


第章资质申请和审批第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资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年内有下列行为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在领取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业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网络版起以上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条所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资质。


第十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年内有下列行为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理规定网络版。


第十条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年的暂定期。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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