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2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6-03-11 03:48

前款规定处罚。


第十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伪造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的企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条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


按期缴销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第章的开具和保管第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境外印制。


第章的领购第十条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条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拆本使用扩大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十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打印版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十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


第章的领购第十条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制定增值税专用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年发布的全国管理暂行办法和原国家税务局年发布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十条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换票证。


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有同等的效力。


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十条单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


按期缴销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第章的开具和保管第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十条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章附则第十条国务院税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打印版。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除增值税专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虚开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十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伪造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的企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的。


第十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条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章的印制第条增值税专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验。


第十条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


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第十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


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


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打印版。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除增值税专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十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税款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故意刁难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有违反管理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章附则第十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行业的管理办法。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管理的特殊需要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打印版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拆本使用的扩大使用范围的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跨规定区域开具的未按照规定缴销的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第十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十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或者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换票证。


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有同等的效力。


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十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需要核对存根联与联填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十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伪造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

下一篇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页
1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2页
2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页
3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页
4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页
5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6页
6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页
7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8页
8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9页
9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0页
10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1页
11 页 / 共 12
某某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2页
12 页 / 共 12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筛选: 精品 DOC PPT RAR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