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打印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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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服务对象送养人与养老机构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对象。


对其接收收养人员的,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其亲属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各方姓名名称和地址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收费标准和方式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的制订开展行业统计培训和咨询,促进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养老机构之间及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开展其他行业自律服务协调等活动。


第十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可以定期组织营养医疗护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和热心老年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养老机构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和信誉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制定。


重庆市城乡养性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对象。


对其接收收养人员的,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和工作人员工作细则以及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和奖励等管理制度。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公示各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养老机构接受捐赠资助,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和与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


养老机构应当向捐赠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打印版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张以上。


床位入住率达到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次审批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


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


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月和月,全市组织开展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须传染病和精神病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通知其送养人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夜间监护工作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善待收住的老年人,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


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打印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


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


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


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的上报。


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的,从事养老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年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其亲属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各方姓名名称和地址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收费标准和方式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事项。


市民政部门可以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


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


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


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张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定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参考使用。


第十条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制定老年人营养均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的膳食。


老年人膳食制做和用餐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文化体育活动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对入住后第十条民政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中,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服务对象送养人与养老机构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条规定不办理或者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签订服务合同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按要求提供养老服务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或者不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的违反本办法第待遗弃服务对象或者不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按约定使用捐赠资助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使用情况的。


有前款第项规定行为之的,由民政部门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有第项规定行为的,由民政部门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有上述行为之的,有关部门还可以取消给予的扶持优惠措施,并追缴违法行为存续期间已减免的相关。


第章服务管理第十条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分为收养人员和休养人员。


收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按有关规定到养老机构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


休养人员是指自愿到养老机构按合同约定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


第十条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收养人员,在完成收养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接收休养人员。


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定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参考使用。


第十条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制定老年人营养均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的膳食。


老年人膳食制做和用餐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文化体育活动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对入住后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张以上。


床位入住率达到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次审批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


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


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月和月,全市组织开展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须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章附则第十条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与鼓励参照本办法第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开业的养老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补贴申请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社会办养老机构都可以享受补贴,欲申请必须符合这些条件首先,要有合适的场地。


新建的要完善有关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打印版条规定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按约定使用捐赠资助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使用情况的。


有前款第项规定行为之的,由民政部门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有第项规定行为的,由民政部门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有上述行为之的,有关部门还可以取消给予的扶持优惠措施,并追缴违法行为存续期间已减免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养老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张以上。


床位入住率达到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次审批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


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


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月和月,全市组织开展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须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第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事民政部门对扶持和发展养老机构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章机构设立第条开办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开办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开办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开办病预防工作对入住后患传染病和精神病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通知其送养人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夜间监护工作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善待收住的老年人,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


重庆市城乡养老用。


第十条养老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制定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机构编制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财政价格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定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参考使用。


第十条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制定老年人营养均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的膳食。


老年人膳食制做和用餐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文化体育活动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对入住后当月日以前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


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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