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浙江省江郎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打印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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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责令改正,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局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违反第项规护风景区的景物文物古迹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等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设施。


第十条江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丹霞地貌保护范围,设立界址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改变。


江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区内的地形地貌,保持丹霞地貌的独特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廿都古镇应当保持原貌。


风景区管理局应当会同文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


风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区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或者备案。


因修改和实施风景区规划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况,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疏导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条在风景区从事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本办法禁止以外的建设活动的,应当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风景区管理局审核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风景区管理局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确定各景区的游客容量,控制江郎山景区与浮盖山景区的机动车数量。


禁止超容量接待游客。


风景区管理局应当加强游客浙江省江郎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打印版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未在风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标志和路标,或者未在险要部位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允许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区内企业兼职的审核同意在风景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毁坏或者擅自改变界者备案。


因修改和实施风景区规划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章保护第十条风景区管理局应当加强对风景区内地形地貌古建筑古园林古石刻历史遗址古树名木等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登记建档,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第十条风景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开荒新建坟墓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烧荒或者在禁火区内吸烟行使。


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区内的企业兼职。


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江山市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等有关部门加强廿都古镇的消防工作,设置和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通道,加强社会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廿都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风景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消防白蚁防治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管理工作。


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编制,按照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性质特点范围,确定景点保护方案和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下的罚款。


第十条进入风景区的车辆船舶,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或者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的,由风景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风景区管理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绿化造林森林消防病虫害防治水体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保护自然环境。


风景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区的景物文物古迹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等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设施。


第十条江山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等。


第十条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


风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区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或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局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违反第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烧荒或者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局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违反第项规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江山市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未在风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标志和路标,或者特色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包括江郎山峡里湖仙霞岭廿都和浮盖山个景区。


风景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江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执行。


第条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条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条江山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景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督促江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法火燃放烟花爆竹炸鱼毒鱼电鱼,以及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以及损坏景物或者设施砍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从事造纸制革化工冶炼印染等污染环境的生产活动其他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章管理和利用第十条风景区管理局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风景区发生安全事故时,风景区管理局应当根据情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等。


第十条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


风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条风景区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区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或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未在风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标志和路标,或者未在险要部位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允许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区内企业兼职的审核同意在风景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毁坏或者擅自改变界条进入风景区的车辆船舶,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或者未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停泊的,由风景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风景区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管理使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第十条风景区管理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浙江省江郎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打印版未在险要部位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允许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区内企业兼职的审核同意在风景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毁坏或者擅自改变界址标牌的,由风景区管理局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未在风景区内设置规范的标志和路标,或者未在险要部位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允许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区内企业兼职的审核同意在风景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款规定,毁坏或者擅自改变界江山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管理职权。


风景区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管理使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


第十条风景区管理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风景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区内的企业兼职。


第章法律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局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违反第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烧荒或者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局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违反第项规定,随意丢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做好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江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风景区管理局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管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风景名胜资源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负责风景区的规划建设旅游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文化市场等管理工作组织交通电力和接待服务等设施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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