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1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9:26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本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员会受理。第十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可以按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的消费理部门受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条同申诉涉及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消费者可以自行选定其中的个行政部门申诉需要有关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十条申诉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诉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通知书下达之日起日内开始调查处理,最长不超过个月结案。第十条消费者投诉申诉应业执照。违反第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按照规定执行拒不执行的,处元以下罚款。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消费者协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开始调查调解。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应当派出代表参加签署和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应当就当事人之间主要分歧和本协会的意见制作文书留存。第十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引起的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受理因商品的质量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脂燃料农机具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不符合国农现行标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经营者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不得搭配销售其他商品。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发布的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第十条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简称包的商品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修起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十条县区以上的消费者协会实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制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由地方财政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资助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自愿给予支持。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时,应当对违法经营者先责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然后依法进行处罚。第十条经营者有本条例第条所规定情形部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所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是指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第十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条例执行。经营者提供的种子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薄膜油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应当就当事人之间主要分歧和本协会的意见制作文书留存。第十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引起的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受理因商品的质量标准计量问题引起的申诉,由技术监督物价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其中因进口商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申诉,由商检机构受理因假冒他人商标和商品装潢,以及虚假广告宣传引起的申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因商品或者服务的卫生问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申诉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通知书下达之日起日内开始调查处理,最长不超过个月结案。第十条消费者投诉申诉应当提供实物或者信誉卡等凭证。第十条消费者投诉申诉的时效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包期限的,其时效为包期间并再延长个月国家未规定,双方也未约定包期限的,其时效为个月,自消费者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引起的申诉,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因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问题引起的申诉,由物价管理部门受理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他问题引起的申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条同申诉涉及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消费者可以自行选定其中的个行政部门申诉需要有关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十条申诉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诉之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本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不办的,由其上级消费者协会或者上级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履行职责。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所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是指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第十条农。第十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必须按照约定履行。第十条经有关法定检验机构认定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第十条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经营者直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不得推诿。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由受理其申诉的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该商品价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至倍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第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下列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违反第十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处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引起的申诉,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因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问题引起的申诉,由物价管理部门受理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他问题引起的申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条同申诉涉及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消费者可以自行选定其中的个行政部门申诉需要有关行政部门配合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十条申诉受理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诉之脂燃料农机具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不符合国农现行标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经营者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不得搭配销售其他商品。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发布的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第十条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简称包的商品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修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投诉或者申诉,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不予答复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由其上级消费者协会或者上级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立即履行职责。第十条有关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条例执行。经营者提供的种子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薄膜油脂燃料农机具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不符合国农现行标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经营者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不得搭配销售其他商品。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发布的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脂燃料农机具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不符合国农现行标准,给农民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经营者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不得搭配销售其他商品。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月日发布的黑龙江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同时废止第十条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简称包的商品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修罚没款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第十条经营者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投诉或者申诉,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不予答复或者受理后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卫生商检物价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由受理其申诉的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该商品价款至倍罚款。第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以及为解决争议误至倍罚款。第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以及为解决争议误工的,经营者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标准参照省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本省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第十条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遇价格下降时,经营者应当按照原价格退还货款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退还货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罚没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印制的票据,引起的申诉,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因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问题引起的申诉,由物价管理部门受理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他问题引起的申诉,由工商

下一篇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页
1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页
2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页
3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4页
4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5页
5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页
6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7页
7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8页
8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9页
9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0页
10 页 / 共 11
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1页
11 页 / 共 11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