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格式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9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6-06-11 19:33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1页
1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2页
2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3页
3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4页
4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5页
5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6页
6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7页
7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8页
8 页 / 共 9
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第9页
9 页 / 共 9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卖,并且邦国林立,长期割据,这种情况下管理工商业都是种家庭经济的管理,趋向于微观。


不同的经济政治基础产生不同向善。


以民为本的措施总结为点就是给民以利,这就需要规范统治者自身的经济行为,就需要倡导不与民争利。


封建政府管理工商业经济,着重处理的就是国富与民富的关系,国富需要税收的保障,民富就需要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得到贯彻,这是封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根本方针。


富国强兵是每个朝代的目标,必须在民本的基础上实现,如果不以民为本,而扰民干涉民的经济生活,富国强兵也只是空中楼阁,眨眼即逝,不会长久。


纵观历史上繁盛强大的朝代都是民本思想贯彻地好的帝王所建。


民本主义发展到清代,除总结继承了前人的思想,推行藏富于民政策外,还具仍然影响着统治者的治国方略。


清朝时地主商人化的倾向明显加强,从商人数比以往任何个时期都大大增加了,并且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形成了个相当规模的市民阶层。


在这种大背景下社会对于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


商贾并不以从商为耻,反而把从商作为择业的首选。


山西台新志称晋俗以商贾为重,而当时的江南也有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贾的风气。


可见在民众的心中重利甚于重义,这种从商心理的变化是对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的挑战,但在统治者方来说,仍然推行重农轻商。


雍正时士为民之首,商为民之末,乾隆时又限定商籍的条件,商人子弟参加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礼义利者是统的。


孟子明确主张君利应建立在民利的基础上,统治者应该重视民利,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


而对于百姓的求利行为则必须合乎于义,在义利有矛盾时,应该维护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从此以后,义利之辩,重义轻刑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生活,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古代法。


荀子进步肯定和论证了好利合乎人的本性,是人性的要求,是生来就有的,但若任其发展势必引起争夺,因此就应该有种标准来规范求利行为,他同样主张以义来约束利即以义制利,足国强都可以接受,但千万不可民富国贫,民强国弱,在这种义的指导下,要求民的私利服从于国家的大利,牺牲个人以成全国家,利是以义为依托的,利益的获得应该受到义的约束,私人工商业与宗法制小农经济有着根本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方面,国家倡导的利在于农业立国农为国本只要国家有库存余粮,有可战之民农民,朝廷赋税之源充足,就不怕切灾荒侵略国基就稳固。


要做到这些就要抑制私人工商业,不可让其威胁国本即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必然使人们弃农经商,轻迁徙而无恒心,崇尚奢侈忘记俭朴,不愿为朝廷卖命另方面,国家推行的义是在君君臣臣父父子礼义利者是统的。


孟子明确主张君利应建立在民利的基础上,统治者应该重视民利,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


而对于百姓的求利行为则必须合乎于义,在义利有矛盾时,应该维护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从此以后,义利之辩,重义轻刑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生活,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古代法。


荀子进步肯定和论证了好利合乎人的本性,是人性的要求,是生来就有的,但若任其发展势必引起争夺,因此就应该有种标准来规范求利行为,他同样主张以义来约束利即以义制利,摘要本文通过对儒家的义利观和民本主义思想的论述,结合清前期统治者的工商管理思想和当时政府制定的工商管理制度,揭示了清前期工商管理制度的理念。


儒家圣的义利思想奠定了中国传统的义利之争的基调,到了明清时这种争执仍然影响着统治者的治国方略。


清朝时地主商人化的倾向明显加强,从商人数比以往任何个时期都大大增加了,并且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形成了个相当规模的市民阶层。


在这种大背景下社会对于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


商贾并不以从商为耻,反而把从商作为择业的首选。


山西台新志称晋俗以商贾为重,而当时的江南也有学而事附带民事的形式对所有权加以保障。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清政府对于工商业是鼓励发展与有力控制相结合的两手策略统治,也就是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并行的经济政策的同时运用,政府是把工商业作为个强有力的税源来看待,而并不致力于调节工商业之间的比重和关系,它方面希望广征税收,另方面又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担心工商业发展太快所占比重过大而影响它的统治基础。


在这种保守的,陈旧的思想指导下,清前期的工商管理法律始终是服务于国家的,始终以税收为核心,而并不对工商业私人利益以及发展工商业提供保障。


这种情况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后,西方实情况的影响下,政府为保证国家税收,只能大量地征收商税,把些商业限定为官营,但实行这些举措也并没有忘记民本,试图让民也参与经营商业。


国家,民人共同盈利,官督商办的经营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清前期的统治者顺康雍乾都十分重视给民以利,强调不与民争利,这是民本思想在统治者头脑中的反映,统治者希望把国家的根本民笼络住,使民顺服统治,而不是处生变乱,动摇清延的统治基础。


义利之争与民本主义的实质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是地主经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商业交易频繁,但是长期处于大统的中央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的统治之下,统治者。


如何以民为本呢首先就要富民,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其次要使民有恒产,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再次就是要发展生产,轻徭薄赋,奖励农桑耕织,厚施而薄取,并且要反对不义之战,还要对民施以教化,通过教育使民更益于趋恶向善。


以民为本的措施总结为点就是给民以利,这就需要规范统治者自身的经济行为,就需要倡导不与民争利。


封建政府管理工商业经济,着重处理的就是国富与民富的关系,国富需要税收的保障,民富就需要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得到贯彻,这是封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根本方针。


富国强兵是每个朝代的目标,必须在民本的基础上成公年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告子上荀子修身荀子荣辱荀子大略清世宗实录卷汉书食货志上史记货殖列传范忠信,秦惠民,赵晓耕论中国古代法中重农抑商的成因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迟汗青关于传统民本思想双重价值的思考求事学刊慎子威德荀子王制孟子离娄上潜书明鉴孟子滕文公上。


义利之争的演变义首先是种道德观念,其内涵从广义方面来说,是泛指人们在切社会关系活动中所应遵循的社会准则的最抽象最般的行为规范。


它为评价人们各种社会行为的是非善恶,提供了般的道德原则,若与具体的人伦关系结合,就形成各种不同伦常关系的试析清代工商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理念论文原稿强进入中国,在刮分中国的财富的同时所带来的先进思想的冲击下,传统的工商管理法律思想才有所改变,许多志在保护商人利益的法律陆续出台了。


注释朱家祯义利思想辨证中国经济史研究荀子强国论语里仁论语述而论语宪问左传成公年孟子梁惠王上孟子告子上荀子修身荀子荣辱荀子大略清世宗实录卷汉书食货志上史记货殖列传范忠信,秦惠民,赵晓耕论中国古代法中重农抑商的成因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迟汗青关于传统民本思想双重价值的思考求事学刊慎子威德荀子王制孟子离娄上潜书明鉴孟子滕文公上。


本,给民以利,富民则富国,都体现着重农抑商和不与民争利两种倾向。


儒家的思想包含着许多矛盾统的内容,重农抑商和不与民争利就是相互矛盾,相互统的内容。


如果说重农抑商是封建国家对于经济实行干涉主义的话,那么不与民争利就是自由主义经济的具体体现,干涉与放任共存于体。


清代的工商管理法律思想就明确地体现了这个规律,政府既对重要的工商产品实行大力的干预如盐茶的专卖,不仅在生产上,销售上加以限制,而且在流通中也予以规范又对许多的工商业自由放任,任民经营,许民自主发展。


但是对于私人的工商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却非常薄弱,以自由主义经济的具体体现,干涉与放任共存于体。


清代的工商管理法律思想就明确地体现了这个规律,政府既对重要的工商产品实行大力的干预如盐茶的专卖,不仅在生产上,销售上加以限制,而且在流通中也予以规范又对许多的工商业自由放任,任民经营,许民自主发展。


但是对于私人的工商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却非常薄弱,以刑事附带民事的形式对所有权加以保障。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清政府对于工商业是鼓励发展与有力控制相结合的两手策略统治,也就是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并行的经济政策的同时运用,政府是把工商业作为个强有力的税源来看待,而并不致力于于工商业的管理趋向于宏观的经济管理,而与西方中纪不同,西方是以领主庄园经济为基础的统治,土地不能自由买卖,并且邦国林立,长期割据,这种情况下管理工商业都是种家庭经济的管理,趋向于微观。


不同的经济政治基础产生不同的管理方式,中国古代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现在法律的制定上,就是多从国家的利益出发来设定规范,国家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的行为都不可以触犯它。


义利之争和民本主义这两种思想是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的主要指导方针,也是经济立法的主导原则。


无论是义利之争的小利服从大利,利以义为指导,还是民本主义的以民为现,如果不以民为本,而扰民干涉民的经济生活,富国强兵也只是空中楼阁,眨眼即逝,不会长久。


纵观历史上繁盛强大的朝代都是民本思想贯彻地好的帝王所建。


民本主义发展到清代,除总结继承了前人的思想,推行藏富于民政策外,还具体实施恤商扶商之措施。


顺治入主中原后,废除匠籍制,政府对手工业者束缚减轻了康熙时曾发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末年起又开始实行摊丁入亩即把丁银摊入地赋中雍正年间全面广泛的推行这政策。


这样来,全国取消了人头税,人口激增,但土地的税收却固定不变,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府收入只依靠田赋难以为继,在这种为规范,如君臣之义父子之义夫妇之义朋友之义等。


儒家重视义,把义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君与民之间的准则。


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接于物者也,上

下一篇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筛选: 精品 DOC PPT RAR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精品文档 帮帮文库-免费阅读 帮帮文库-海量资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