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按第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部分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租订。
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货物装运日前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
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
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
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切损失。
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
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
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条件卖方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
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
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
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
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
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年。
对超过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
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十年的船只。
次装运数量超过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次装运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天和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年。
超过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
买方绝不接受超过年船龄的船只。
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在条件下,除本合同第条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货物装船完毕后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
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切损害及或损失。
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本交货条件第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份。
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封。
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封。
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的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受益人指定的第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对于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份。
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
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份给买方,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切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运输公司。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
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由于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
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
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部。
双方同意对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
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方负担。
卖方买方日期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书篇合同号码日期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第部分,商品品名胜利原油,数量吨换算原油重量按方法进行,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密度克立方厘米最高含硫重最高含水重最高,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号合同,同交货期有效的价格致,交货期年第季度吨第季度吨第季度吨第季度吨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日以前通知卖方,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部分第条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部分第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单据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发票份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份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份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份航寄买方十,附注本合同第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本合同第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方地址北京西郊里沟地址电报挂号电报挂号电传电传第部分,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交货条件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由买方选择,装船通知买方应在装船月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