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2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5-10-22 19:47

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发展经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建立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实施本条例,将人口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和社会抚养费。


第七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生育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服务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事统计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个子女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二十条计划生育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奖励专项经费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社会捐助等组成,用于奖励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奖励专项经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和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三十条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方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


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日内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经批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


第二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盈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有关的设置标准,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和申请注册,并在经批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执业。


第二十三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本条例贯彻实施不力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进。


第二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建设交通统计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年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行的。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按本条例作出的计划生育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全文完年月日术。


第二十四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组鉴定为并发症的,在治疗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农村居民由基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优待。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之外的其它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对夫妻生育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宣布其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侮辱诽谤殴打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人员的三扰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第三十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服务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事统计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个子女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二十条计划生育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到指定的机构接受鉴定或者手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


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逾期视为批准。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下一篇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1页
1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2页
2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3页
3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4页
4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5页
5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6页
6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7页
7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8页
8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9页
9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10页
10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11页
11 页 / 共 12
最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修正版).doc第12页
12 页 / 共 12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筛选: 精品 DOC PPT RAR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