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全文完导和创业培训,落实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
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八建立项目信息库和公开制度。
建立全国统的投资项目信息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结合取消和下放项目行政审批,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率先建立钢铁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信息库,涵盖现有生产企业在建项目和已核准或备案项目的动态情况。
加强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服务,并与国土环保金融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协同监管机制。
同时,建立和完善举报查处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监管。
九强化监督检查。
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认真执法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放贷发债上市融资。
依法保护金融债权。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信贷支持。
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并购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年。
大力发展各类机构投资,鼓励创新基金品种,开拓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
加大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支持力度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研究完善走出去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产能向境外转移。
五完善和规范价格政策。
按照体现资源稀缺性和环境成本的原则,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继续实施并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和环保收费政策。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优惠电价政策进行清理整顿,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承接新船订单的船舶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五政策措施完善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修订完善钢铁水泥产业政策和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行业准入条件。
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公告符合条件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
适时发布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利用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
定期发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
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
加强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区域限批措施。
抓紧研究完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特别是对京津冀等环境敏感区域要提高相关环境标准。
开展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动态监测,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
对产能严重过剩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复合水泥使用比重。
鼓励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综合利用废渣发展高标号水泥和满足海洋港口核电隧道等工程需要的特种水泥等新产品。
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进步完善费用结算机制,协同处置生产线数量比重不低于。
强化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约束,对整改不达标的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
电解铝。
年底前淘汰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千瓦时,以及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
严禁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缺乏电价优势的产能逐步退出,有序向具有能源竞争优势特别是水电丰富地区转移。
支持电解铝企业与电力企业签订直购电长期合同,推广交通车辆轻量化用铝材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能源丰富地区建设电解铝生产基地。
平土地环保节能金融质量安全进出口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用地用海和岸线审查,严格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坚持银行独立审贷,形成法律法规约束下责任清晰的市场监管机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强化事中和事后纵横协管。
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分析,建立产能过剩信息预警机制。
营造公平环境。
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坚决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采取土地资源税收电价等损害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以及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的限制措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完善市场机制。
推进资源税改革和环境保护税立法。
理顺资源要素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进活动,创新国际贸易方式。
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领域,提升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效益,积极承揽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业能源通信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带动国内技术装备产品标准和服务等出口,培育中国建设国际品牌。
适应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要求,增强节能环保船舶设计制造能力,稳定船舶出口市场。
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鼓励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优化制造产地分布,消化国内产能。
建立健全贸易投资平台和走出去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吸引国内企业入园。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发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业的技术装备规模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加强与周边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投资,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提高企业跨国经营水平,拓展国际发展新空间。
七增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动力。
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利重组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重大问题,理顺地区间分配关系,促进行业内优势企业跨地区整合过剩产能。
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技术产品结构,压缩过剩产能。
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研究出台促进企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推动优强企业引领行业发展,支持和培育优强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发展的协调和自律能力。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在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和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物流运输等条件,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意见。
加强规范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成违规产能的规范管理,工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国土环保部门严格监督检查,质检部门进行质量保障能力综合评价,依法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
对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三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分解落实年度目标,在提前年完成十二五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鼓励地方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年底前再淘汰炼铁万吨炼钢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亿吨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十三五期间,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承载力,通过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监督机制基本建立,资源要素价格财税体制责任追究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三主要任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
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地方政府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清理。
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律停建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等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报告,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报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长效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与改善宏观调控相结合。
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加强市场供需趋势研判和信息引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坚持开拓市场需求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国内市场规模,巩固拓展国际市场,消化国内过剩产能。
强化需求升级导向,培育高端产品市场,促进产能结构优化,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严格控制增量与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
严格要素供给和投资管理,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压缩过剩产能实施境外投资和产业重组,转移国内过剩产能强化资源能源和环境硬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些企业对市场预期过于乐观,盲目投资,加剧了产能扩张部分行业发展方式粗放,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低,没有形成由优强企业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导致行业无序竞争重复建设严重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与此同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政策规划标准环保等引导和约束不强,投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公平竞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