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试车,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须在开始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由于设备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装。
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在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或重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重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安全施工安全施工与检查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安全防护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意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及调整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的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方不得擅自改变。
下列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种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的确认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天向工程师报告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保险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担保,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另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至处置方案后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合同解除,可以解除合同。
,停止施工超过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此之外,有过错的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合同合同范本材料。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小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