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则。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米。
油轮长度不得大于米。
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
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由买方选择。
装船通知买方应在装船月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
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些油轮来接货。
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
卖方应及时装货。
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
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买方在本条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确认日期,同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
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小时和小时及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装货定额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
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小时后开始起算。
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天办公完毕时间从月日至月日,从月日至月日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范本材料。
此外,在签订合同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条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
第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合同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买方地址电报电传卖方地址电报电传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第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条合同总值。
第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条装运港。
第条目的港。
第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条唛头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第条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公司。
商业发票式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装箱单式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式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份。
卖方在装船后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套上述文件除外,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公司。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式份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式两份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份在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投保的保险单。
卖方在装运后天内,须航空邮寄套上述文件除外,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按本合同第条和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装运条件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十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任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
米,高米,卖方须在装船前天向买方提供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在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条第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敬请期待更好文章造成的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条技术文件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份必须随每批货物同包装发运。
基础设计图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零配件目录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范本材料。
第十条索赔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种或几种理赔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中任何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方认可。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百十天,另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
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条仲裁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仲裁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国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
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罚款率按每星期计算,少于天者按天计。
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条附加条款。
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致时,应以后者为准第十条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文签署。
原本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立即生效。
合同签署后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第篇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或条款买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卖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第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第条合同总值第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条装运港第条目的港第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
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条唛头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第条保险在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发票金额投保。
在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买方在装运期前天,通过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
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式份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式两份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份在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投保的保险单。
卖方在装运后天内,须航空邮寄套上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