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36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1:52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

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十五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九条违反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第七十六条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情形之,需要立即对住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相关的业主不能形成法定多数意见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复核后进行应急处置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百分之八十的款项转存为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利息计入相关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情况向业主公开,业主有权查询本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根据维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本条第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具体办法由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省财政行政主画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十八条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九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第款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公安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第九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二条本条例所称住宅共用部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分,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由政府负责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第八十条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中,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和定比例的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的经营收益作为旧住宅小区维护管理费用的补充资金,由业主大会监督使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专业经营单位拒不承担维修养护或者更新责任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未进行查验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款规定,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和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七十四条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或者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届满后未出售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先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七十五条住宅物业交付使用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由业主承担其更新和改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政府可以给予补贴。本条例施行后受让土地的住宅物业配置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前按照建筑安装总费用百分之的比例交存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该资金归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管理该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有剩余费用的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款规定使用。管理办法和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六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二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十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十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基本状况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投益。第六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施,不得影响其战时防空效能和应急避难功能。第六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用,但是预收物业服务费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第五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用量单价金额,并按照实际费用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费用的分摊情况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第五十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移交。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四十三条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他人。电梯消防监控安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第四十八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终端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

下一篇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页
1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2页
2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3页
3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4页
4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5页
5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6页
6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7页
7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8页
8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9页
9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0页
10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1页
11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2页
12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3页
13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4页
14 页 / 共 36
江苏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第15页
15 页 / 共 36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