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层面上,国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害人权益进行更好保护,方面这样也能够更好帮助查清案件真相,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另外也是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追求,也能够降低犯罪成本。基于此,笔者认为,为女性刑事受害人建立专门法律援助机构,使其在遭受家庭暴力等犯罪行为残害后,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其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这种专门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说是因为我国女性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条件拮据,很多女性在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后尤其是家庭暴力行为后,认为只是家事,潜移默化中将家庭暴力行为在自己意识中合法化,认为不应该由外界来干涉,更谈不上法律法规干预了。由于缺乏对法律认识和了解,或者是经济支持,或者是社会观念牵制等原因,女性受害人在受到极其凶残对待后,也只能能忍则忍,不了了之,让伤害女性身心健康行为再发生。故,建立专门针对女性受害人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女性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她们法律知识,让她们能够在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成为维护妇女权益个平台,集中社会力量为妇女权益做斗争。具体制度可做如下设计,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公安机关在立案三日内向女性被害人详细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权利。二,建立为女性刑事被害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制度,当然由于女性心理特殊性,女性可以自己挑选值得信任诉讼代理人。三,公诉案件自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自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女性刑事被害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时间段是整个诉讼过程。结语对于人类发展来讲,犯罪是个恶性疾瘤,其不但对人类本身生存安全有着直接危害,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也有着重大消极影响,伴随着社会发展,犯罪得到了越来越多关注。首先,人权理念下,对罪犯人身权利保障演变为了个衡量国刑事司法文明相当重要标准。在刑事诉讼中,罪犯所享有人身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关注。其次,伴随着犯罪人员权利保护不断完善和发展,被害人对应救济和保护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地强调和关注,比如多样化救济措施,救济手段等等。有人甚至将当前时代称之为“被害人时代”。个明显标志为在进行权利救济过程中,运用公力手段将原本主要救济方式私力救济所取代。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对被害人产生侵害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国家作为公权力代表,会对犯罪人进行责任追求。伴随着公力救济产生演变和发展,权利救济步入了稳定和平和有序发展时期。比较公力和私力两种不同救济方式,公力救济对于法律在救济中重要作用给予了更多关注,不但关注到实质正义层面,对于程序正义也给予了充分保障。不过需要强调是,公力救济对公权力有着严重依赖,作为种救济方式,公力救济具有很高权威性,而且需要借助于法定机关开展实施。但是在时间层面,公力救济本身还存在很多缺陷性和需要进步提升地方,伴随着不断进步发展和完善法治建设,对应救济机制也呈现健全化多样化状态,对于纠纷和矛盾解决,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用都十分重大。此外,和所有事物相同,公力救济不但有积极作用,也存在消极影响,存在些缺陷,比如较高成本,交差实效性等等。不管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救济,还是对被害人进行救济,本身都是项相当系统完善工程,为了对被害人权益给予更好保护,需要诸多不同救济手段和救济途径起贡献自己力量和作用。参考文献专著类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红旗出版社,日大谷实刑事政策学黎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上北京法律出版社,德汉斯•约阿希姆施耐德国际范围内被害人许章润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英吉米•边沁立法理论李贵方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汤啸天犯罪被害人学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美波斯纳法律之经济分析唐豫民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张智辉徐明涓编译犯罪被害者学北京群众出版社,赵可被害者学北京矿业大学出版社,张鸿巍刑事被害人保护理念议题与趋势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杨正万刑事被害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荣维毅宋美娅主编反对针对妇女家庭暴力中国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编家庭暴力与法律援助问题思考对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徐永强刑事法治视野中被害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赵可等个被轻视社会群体北京群众出版社,张鸿巍刑事被害人保护理念议题与趋势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张鸿巍刑事被害人保护问题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龙宗智杨建广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期刊类饶爱民徐晓波论建立中国特色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宿州教育学院学报,黄震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初探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另种解决机制人民司法,赵国珍被害人补偿立法理论与实践法律社会发展,孙洪坤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梁玉霞刑事被害人补偿刍议法商研究,陈巧燕试论犯罪被害人诉讼地位及完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湘潭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成果作品。对本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湘潭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女性被害人是指因犯罪行为在精神上身体上或财产上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女性个人被害人。女性由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角色特殊性,相对于男性而言,更容易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同时由于其生理心理婚姻家庭文化程度等特征不同决定了其成为刑事被害人可能性大小不同。在对以女性作为被害人诸多具体刑事案件进行归纳总结,从中发现,女性刑事被害人具体特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女性遭受侵害犯罪类型比较集中,由于她们深受家庭环境约束,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由于女性体柔胆小而成为侵犯财产罪被害人女性由于其本身生理条件原因,而成为性侵犯对象等等。由于家庭暴力在女性被侵害中比重较大所以把它单独列出来与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样进行研究。再就是女性刑事被害人反抗能力和防范意识都不强,她们在这两方面是怎样弱势,以及为什么会不强,文中都做了简单分析。要了解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这方面困境,首先要先了解整个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体系存有局限性,这样就能更全面分析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困境到底有哪些,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立法不足,甚至是立法空白,是导致我国女性刑事被害人屡增不减,不能有效遏制女性被害人犯罪重要原因女性刑事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不仅需要经济上援助,还需要心理上抚慰,以及必要法律援助。目前在我们国家,并没有形成专门救济制度,更没有专门组织机构为女性被害人提供帮助在诸多女性被害刑事案件中,由于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有限,有性侵害加害人仗势欺人装穷叫苦,味拖欠被性侵被害人赔偿,搞得女性刑事被害人生活窘迫,精神世界得不到满足,压力过大之下女性被害人没了办法,只得妥协,最后以很少赔偿金额私下成交,或者根本没有赔偿金,这就使得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因而,有必要搭建起个融被害人权利救济和女性刑事被害人社会保障中相关制度于体“新平台”,使女性刑事被害人赶上权利救济“晚班车”。建议增设加害人因家庭暴力而应该受到刑罚规定,有了法律保护,希望能给再想实施家庭暴力人给予警醒建议完善强奸罪规定,这主要是“婚内强奸”问题,应该要把“婚内强奸”作为项犯罪行为来看待,使妻子性自由也能得到重视与保护建议增设对女性刑事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规定,只有增设这样条款,从立法上强制保护女性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她们隐私,才能真正做到尊重和保障女性人权建议强化对女性刑事被害人补偿立法,虽然我国尚未明确出台关于被害人补偿方面法律法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政府和司法机关也以不同方式进行尝试。基于此,希望在实践基础上,制定女性刑事被害人补偿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强化女性刑事被害人补偿立法是可行在国家补偿方面,在促进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同时能够惠及女性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被害人社会保障中给予女性刑事被害人特别关注,女性刑事被害人由于遭受侵害犯罪类型,她们除了必需经济援助更加需要心理辅导,帮助她们从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中解救出来,让她们重新面对新人生。部分女性刑事被害人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浅薄,更需要对她们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捍卫她们权利。这些将有力促进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实现,推进整个刑事被害人及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之路发展进程。关键词女性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湘潭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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