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格式:DOC | 上传时间:2022-06-25 22:21 | 页数:22 页 | ✔ 可编辑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6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7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8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9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0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1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2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3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4 页 / 共 22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5 页 / 共 22

1、子女人身健康保险,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由独生子女父母自愿选择。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该单位的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由夫妻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或者办理。第四十八条农村独生子女户六经批准施行的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前款所需经费,农村居民由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中支付城镇居民在医疗保险或者生育保险中支付,未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其中支付项目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或者在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中支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将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予以公示。第四十条实行农村妇女孕期产。

2、政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指导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医学咨询医学检查生育保健和技术服务工作,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夫妻由政府统安排转为城镇居民,尚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且已领取生育证的,生育证年内有效。农村居民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领取生育证后,自行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之日起年内,生育证有效。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城市中的农村居民,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适用第二十五条第项第二项规定,但应当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下列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3、多生育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二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分别按照第项规定标准的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婚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按照第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未婚生育子女,该子女父母又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按照第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七条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送养收养子女的,按照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九条未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提供孕情检查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4、再生育胎子女。第二十二条实行生育第胎子女登记制度。夫妻生育第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向女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卡。第二十三条夫妻已有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第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二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九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十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医疗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质量监督,组织。

5、计划生育手术禁止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资格的个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禁止出租转让承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科室。第三十六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具体包括下列内容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服务三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五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并提供术后相关的咨询随访服务六其他生殖保健服务。第三十七条国家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避孕药具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组织供应发放和管理。禁止倒卖变卖销售国家提供的免费避孕药具。第三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可以向省人口和计划生。

6、开展母婴保健生殖健康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作。第十五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婚姻登记进行晚婚晚育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遗弃女婴残疾婴儿等违法行为,做好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社会救助工作。第十六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国情教育,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升学接受职业教育的相关优先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工作。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出版广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八条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

7、制定。第五十二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子女在本省初中升高中和初中升中专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家庭有困难的给予经济扶助。第五十三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施术单位证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假期视为出勤,原工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与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七条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其办理独生。

8、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订村居民计划生育公约,与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公布生育证发放及人口出生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第三章生育调节第二十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对夫妻生育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

9、前免费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在农村育龄妇女中开展生殖健康定期检查。所需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二条育龄夫妻接受绝育手术后,因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第四十三条计划生育科研单位,应当加强节育和优生的科学研究,推广节育和优生新技术。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应当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四十四条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以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管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施。

10、服务的机构及其科室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五条非法倒卖变卖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的,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全文完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

11、,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府给予不低于四千元的奖励,所需费用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第五十条独生子女未满十八周岁发生意外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自年满四十九周岁起,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特别扶助的规定,按月给予生活补助。第五十条农村独生女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生子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六十元的补助金,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

12、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再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结论。第三十条患有不孕育症的夫妻选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应当事先持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育症诊断书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经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查验后施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第三十条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免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并保护被检查人的隐私。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经费不足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予以补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制定。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

参考资料:

[1]领导干部自查报告四风(第8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2]领导干部政治合格方面党性分析材料(第1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3]领导干部找短板补短板心得体会材料(第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4]领导干部学习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心得体会(第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第2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6]领导干部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心得体会(第14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7]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第7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8]领导干部辽宁拉票贿选案反思心得体会(第12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9]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剖析材料(第7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0]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第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1]领导干部担当作为自查报告材料存在问题(第8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2]领导对照检查材料2016两学一做(第14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3]领导班子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第1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4]领导班子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第38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5]领导班子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方面的自我批评发言提纲(第17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6]领导班子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第34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7]领导班子四讲四有自查报告材料及整改措施(第12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8]领导班子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第17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19]领导班子两学一做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第11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20]领导班子两学一做对照检查材料(第16页,发表于2022-06-25 22:54)

下一篇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帮帮文库——12年耕耘,汇集海量精品文档,旨在将用户工作效率提升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