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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2015年电大刑法(1)期末复习资料必备考试小抄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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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电大刑法(1)期末复习资料必备考试小抄》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五简述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答不作为犯罪,是指由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我国目前来说,可将不作为之作为义务分为以下四种情形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六简述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关系。答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是犯罪集团。构成犯罪集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主体的多数性。即犯罪集团必须是三人以上,二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刑事违法性三个基本特征。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违法性和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吸收原则并科原则以为补充的折衷原则。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通常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七选择题危害结果是。任何犯罪所必备要件选择要件过失犯罪必要要件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划分为两种类型......”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法规竞合在处断原则上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包容关系或者重法优于轻法交叉关系的原则来选择适用的罪名,而想象竞合按照从重处断原则来选择适用的罪名。四简述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答所谓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造成既遂危害结果的第次侵害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既遂的危害结果,在有当时继续重复实施侵害行为的实际可能时,行为人自动放弃了实施重复侵害行为,因而使既遂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况。对于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性质,有人认为是犯罪未遂,有人认为是犯罪中止。我认为应该成立犯罪中止,理由如下行为人对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的放弃,是发生在犯罪实行未了的过程中,而不是在犯罪行为已被迫停止的未遂形态。行为人对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的放弃是自动的而不是被迫的。由于行为人对可能重复的侵害行为自动而彻底的放弃,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达既遂形态。将停止重复侵害视为犯罪中止,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悬崖勒马......”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判处罚金五万元。决定执行的刑罚时,应当采取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我国刑法的斗争对象是切违纪违规行为切违法行为切犯罪行为切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解释的效力分类,刑法的解释分为限制解释学理解释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我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是。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故意行为和过失行为作为和不作为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主动行为和被动行为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盗窃罪抢劫罪放火罪敲诈勒索罪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减轻或免除可以减轻或免除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应当同工同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只要实施了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的煽动行为,无论群众是否被煽动起来,都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既遂......”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甲乙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盗得财物后,甲离去。乙发现屋内有熟睡的少女,顿起歹意,将少女强奸,对于强奸少女案的处理。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未遂,乙构成既遂甲构成中止,乙构成既遂乙单独负刑事责任牵连犯的表现形式有。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方法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的牵连死刑只适用于的犯罪分子。屡教不改罪行极其严重累犯抢劫犯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继承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缓刑适用的条件包括。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投案自首情节不是累犯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包括。判决宣告以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刑满释放以后再次犯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并罚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存在于过程中......”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有权进行司法解释。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我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是。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切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般客体同类客体简单客体复杂客体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盗窃罪抢劫罪放火罪敲诈勒索罪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减轻或免除可以减轻或免除甲和乙素有仇恨,为了报复,甲在日记中写下了对乙的诅咒,并表示定要杀死乙,还在日记中列出了几种杀人手段。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犯意表示犯罪中止犯罪未遂非法拘禁罪属于持续犯连续犯牵连犯惯犯死刑不适用于审判时不满周岁的人犯罪时不满周岁的人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王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利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利用他人无罪过行为实施犯罪。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施犯罪。利用他人合法行为实施犯罪。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实施犯罪。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可以分为两种情形是在身分犯的情况下,利用有故意无身分的工具。二是在目的犯的情况下,利用有故意无目的的工具。三简述观念的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答观念的竞合,又称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就是指行为人实施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重合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之的情况。法规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法规竞合的个行为是基于个罪过,只产生个法益侵害结果想象竞合的个行为或者是数个罪过或者是数个法益侵害法规竞合是由于法规的重合关系造成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结果,而想象竞合则是由于犯罪事实上存在数个罪过或者数个结果而造成以行为触犯数罪名法条竞合的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存在重合关系......”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追诉期限是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章规定有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复杂客体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来源于。社会公德的要求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法律的明文规定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甲在与乙争吵中捅了乙刀后扬长而去,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乙的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过失犯罪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犯罪既遂是指。犯罪结果已经发生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犯罪行为已经具备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乙没有实行甲教唆的犯罪,对甲可以。不予处罚免除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第在认识因素上,两者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并且都只预见到这种结果发生的可能。第二在意志因素上,两者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它们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罪过形式,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上都有着重要的区别区别第,认识因素上有所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它们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估计是不同的。间接故意的心理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的认识和估计。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则不同,在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致的。第二,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虽然都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不同的。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持根本否定态度。七简述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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