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doc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6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8:39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增加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行政诉讼的司法权。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都原则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但只是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权。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没有权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权,就很难发现民事行政诉讼中不执行国家法律的察权的核心。概括地说,我国检察机关是有大权能,即监督权侦查权批捕权公诉权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项司法解释权。这种监督权是核心,贯穿于切检察活动之中,如侦查权不仅仅是对犯罪的侦查,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合法性或犯罪行为进行监督,而且在行使这种侦查权力的过程中,具有司法弹劾性,即对不称职的国家官员监督弹劾,实际上是以法律制约权力,合法律规定的司法解释,检察机关有权停止执行,保证司法解释的准确性和正确有效适用。对于法律监督权的规定应更加明确具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统的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广泛的权力,这就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对于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只能是宏观的监督,而不可能是种经常性的具体的监督。同时,我国的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为,即使是通过其他途径发现了,由于检察机关没有必要的司法权力进行权力制约,也不能有效的制止住不执行国家民事行政法律行为,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效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手段过于单,与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关系失衡,不利于我国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针对这情况,笔者建议是否可以通过立法增加检察机关关于民事行政诉讼司法职权,如增加检察机关参与民事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如目前对于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对有案不立享有监督权,但对有案不立者应当如何办,则缺乏规定。同时对于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也缺乏力度......”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法律作为凝结在规则中的统国家意志,与个人意志追求自在,不愿服从他人意志特性之间就存在矛盾与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在客观上就决定了国家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检查督促手段来保证法律的统遵守,从这个意义讲,法律监督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实现法律强制力的手段。现实基础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看存在大观点。检察权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理由个国家机构所具有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决定了这个国家机构和权力的性质。每个国家机构都有它特定的职能作用职权,各不相同。检察权应该受制于检察机关的性质,中国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通过检察活动来实现法律监督的使命,这种职权性质必然是法律监督权。司法行行政权检察权均无法准确定义检察权的性质。检察权定位问题是将何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这些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互不隶属,又没有相互制约的机制,不可能通过相互制约来实现权力制衡,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存在的独立性与存在价值都受到了质疑,可以说,法律监督权的加强已经成为关乎检察机关存在与发展的首要问题,笔者就此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权威性与说服力,必须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长期以来,对于我国检察权的界定,可谓众说纷纭,莫衷是。对于检察权的模糊认识已经影响到检察工作的开展,如果检察权的定位尚存在模糊认识,管理的行政化使得检察官缺乏司法人员相对独立的地位,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对案件客观公正及时的处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探讨如何建立种科学的合理机制,来保证现有体制下的检察权能够依法独立地运行。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权威性。当前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的质疑声中......”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法律监督权是检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内部管理上长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给我国的司法制度打上了深深的行政烙印其,我国的司法腐败和执法不公现象还将长期存在,司法队伍的现状在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善。以上个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有个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去发现存在的违法问题,督促司法机关正确地适用法律,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保障法律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活动中的实施,检察机关的这种侦查就是实现法律监督的手段批捕权的行使,从它的本质属性来说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侦查权或侦查行为,在侦查过程中保障人权,而公诉权更是检察机关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执法活动,这种追诉活动本身就是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行为,同时公诉权的行使突出地规则和界碑,并且具有强制个人服从的本性......”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缺乏具体解决措施。对于审判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更是难以进行,抗诉是最主要的手段,然而抗诉的成功率令人尴尬。保障法律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活动中的实施,检察机关的这种侦查就是实现法律监督的手段批捕权的行使,从它的本质属性来说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侦查权或侦查行为,在侦查过程中保障人权,而公诉权更是检察机关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执法活动,这种追诉活动本身就是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行为,同时公诉权的行使突出地审判权应该定位于行政权同时,检察权也不享有完整的独立性终局性,我国也不是实行的权分立的国家制度,显然不可以简单地将检察权划入司法权与审判权相提并论,它应当是种独立于司法权和行政权之外的权利。而用检察权简单作为检察权的性质,将检察职权的概念与本质混为谈,放弃了检察权的准确定位......”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检察机关作政诉讼案件的途径与权力增加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督增加检察机关对重大民事行政案件起诉权,对于重大危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公众可以提起民事行政诉讼,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行政责任。减弱检察机关的行政化色彩,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独立有效行使。我国的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上级检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共同领导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保障法律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活动中的实施,检察机关的这种侦查就是实现法律监督的手段批捕权的行使,从它的本质属性来说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侦查权或侦查行为,在侦查过程中保障人权,而公诉权更是检察机关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执法活动,这种追诉活动本身就是监督国家法律实施的行为,同时公诉权的行使突出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上的问题就更多......”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抗诉是最主要的手段,然而抗诉的成功率令人尴尬。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建议综上,检察权的本质属性是种法律监督权,具有充分的存在价值与现实基础,但遗憾的是在检察机关的实际工作中,相对于侦查批捕公诉权的先使,恰恰是这最为核心的基本职能成为最为薄弱的环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存在的独立性与存在价值都受到了质疑,可以说,法律监督权的加强已经成为关乎检察机关存在与发展的首要问题,笔者就此题首先,从法律本身的情况看,我国法律留下太多的可以任意解释的空间。我国的许多法律规范都是弹性条款,以致就同问题作出的相去甚远的决定,都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刑事法律这种制裁性质非常严厉的法律,仍有许多条款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标准留给了执法者其是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难以保障法律的统正确实施,司法过程中人为的因素对法律的适用影响太大,尤其是司法机关国家权力结构中彼此独立的组成部分,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其权利应当是具有强制性的,因此对于监督权应有具体的规定。但从我国目前涉及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看,不仅立法内容少,而且有关立法也过于原则空泛,没有规定具统正确实施的前提,国家专门的实施法律监督的检察机关应当有权进行监督。首先建议通过立法增加规定检察机关法律统监督职权,特别是对地方立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决定地方法规等是否与国家宪法和法律相统有权监督。同时应当增加检察机关对司法解释监督权。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进行了诸多的司法解释,各级司法机关都遵照适用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如目前对于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监督中,对有案不立享有监督权,但对有案不立者应当如何办,则缺乏规定。同时对于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也缺乏力度,而对于公安机关坚持不采纳检察机关对于侦查过程中的纠违建议更是束手无策,缺乏具体解决措施......”

下一篇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1 页 / 共 6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2 页 / 共 6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3 页 / 共 6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4 页 / 共 6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5 页 / 共 6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从检察权的定位谈谈法律监督的加强(网友投稿)
6 页 / 共 6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