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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收支两条线。


所有收入及时交市农委设立的专门帐户,可预借备用金作临时支出。


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工资由市人事局核定。


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由市农委根据考核结果审核同意发放。


第章考核和分配办法第十条市农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业务工作要求每年年初下达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主要为畜牧兽医业务工作经济工作指标镇站要做好专业调查研究,总结群众生产经验,组织和指导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


工作责任制。


站所有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防疫检疫诊疗保管等责任制。


议事制度。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在站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讨论形成致意见后向农委负责人报告后批准同意方可实施。


民主理财制度。


做到站务公开,民主理财。


第章资产和财务管理第十条乡达到中专文化水平的在岗人员,可以通过教育,限期达标。


第十条乡镇站编内人员的职称评定执行国家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其他在岗人员参照执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条乡镇站的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随着事业的发展,事业费应保持适当的增长比例。


第章业务管理第十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是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制定技术推广计划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


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


有条件的站可以根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


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十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实施。


民主理财制度。


做到站务公开,民主理财。


第章资产和财务管理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资产和财务管理按照靖江市乡镇畜牧兽医站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资产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


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不设立会计,由市农委成立专门机构统财务管理,实行分站核算,各站设立报帐员,各项支出经站长审核签字后由报账员每月按规定至市农委报销帐目。


各站资金不平员和技术人员,根据辖区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配备,人员编制数以市农委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


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市农委同意,报市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


第章经营服务第十条乡镇站应坚持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原则,适应农村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动物医院工作人员工资以工资标准的作为效益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对防检等工作和人员管理实行季度百分考核。


各站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农委考核情况核定,按季度发放。


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包干负责制,年初落实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评分,得分分的享受全额绩效工资,考核分高于或低于分的按比例计算。


扩展阅读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管和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配备,人员编制数以市农委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


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市农委同意,报市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工资由市人事局核定。


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由市农委根据考核结果审核同意发放。


第章考核和分配办法第十条理办法年月日农业部发布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进步,制定本办法。


工作责任制。


站所有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防疫检疫诊疗保管等责任制。


议事制度。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在站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讨论形成致意见后向农委负责人报告后批准同意方可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和建设,促进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靖江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靖政发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设在乡镇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属市农委领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独立核算。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宣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


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十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职工可以从事经营服务工作,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人员。


第十条经营服务收入主要用于本单位发展推广服务事业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要制定适当的积累与分配比例。


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者的关系。


第十条乡镇站开展经营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的财产资金和取得的收入不得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继续争取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促进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第章附则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农业牧字第号文同时废止开展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技术培训讲座信息咨询服务,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开展技术示范与指导。


做好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调,原有债权债务不变,当年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亏损由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条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


所有收入及时交市农委设立的专门帐户,可预借备用金作临时支出。


第十条要解决好乡镇站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使院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活。


第十条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


对未理办法年月日农业部发布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进步,制定本办法。


工作责任制。


站所有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防疫检疫诊疗保管等责任制。


议事制度。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在站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讨论形成致意见后向农委负责人报告后批准同意方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


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


有条件的站可以根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


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十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具体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和技术推广服务等职能,同时承担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市行政区划设,全市设个镇园区街道办畜牧兽医站。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人财物权统归市农委管理,并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


第条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侵占和平调。


第十条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享受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优惠政策。


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继续争取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促进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第章附则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农业牧字第号文同时废止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


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


有条件的站可以根据当地农牧民需要,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兴办商业性工业性实体。


可以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或联营。


第十条在保证完成推广服务任务的条件下,站内检疫费,每月定期结缴检疫费。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


第章经营服务第十条乡镇站应坚持立足服务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原则,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围绕畜牧业生产,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条经营服务项目主要是饲草饲料药品药械畜禽品种生产设施材料等的供应,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


可以办畜禽良种场商品畜禽饲养场饲料加工厂药品药械厂屠宰加工厂等。


有条件的站可以根管理实行季度百分考核。


各站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农委考核情况核定,按季度发放。


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包干负责制,年初落实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评分,得分分的享受全额绩效工资,考核分高于或低于分的按比例计算。


扩展阅读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年月日农业部发布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作。


第十条防疫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动物防疫责任制要求开展工作。


每个工作人员划定管理责任区,下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免疫管理。


实行谁免疫谁负责的免疫工作责任制,按免疫计划和上级工作要求做好动物各种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认真实施免疫溯源工作。


检疫管理。


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


推行检疫申报制。


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


按标准收取理办法年月日农业部发布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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