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同志们:
大家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这为我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今天,我们就围绕“把涉企任性执法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一主题,深入交流。
我想先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
去年,我到一家民营企业调研,企业负责人向我诉苦:
他们公司因一项轻微违规,被某地执法部门处以百万元罚款,远超同类案件处罚标准。
更让他不解的是,执法部门还暗示“交了罚款,以后检查就少来”。
这位企业家说:
“我们不怕依法处罚,就怕‘看人下菜碟’‘以罚代管’。
”这件事让我深感震惊。
执法本应是维护公平的“守护者”,但如果变成了追求利益的“创收者”,不仅企业不堪重负,法治的尊严也将荡然无存。
这种“任性执法”,本质上是权力的滥用,必须坚决遏制。
这让我也回想起自己参与过的一次执法检查。
我们单位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出发前,领导特别强调:
“检查是为了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不是为了‘找茬’‘罚款’。
要依法依规,更要讲究方式方法。
”检查中,我们发现一家小企业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的问题。
按照规定,可以处以罚款。
但我们没有简单“一罚了之”,而是现场指导企业整改,并帮助联系专业人员疏通通道。
事后,企业负责人感动地说:
“你们不是来‘收钱’的,是来‘帮忙’的。
”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
执法要有“牙齿”,但更要有“温度”。
只有把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统一起来,才能真正赢得企业的信任与支持。
说到这里,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
在您参与或了解的执法过程中,是否也曾遇到“小错大罚”“选择性执法”等现象
当看到企业因一次轻微违规就面临生存危机时,您会如何思考
我相信,大家都希望执法公正、环境公平。
但现实中,为什么“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
这背后,暴露出的是我们在执法理念和制度执行上的短板:
有的地方把罚款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搞“以罚代管”;有的执法人员滥用裁量权,执法随意性大;有的监管方式简单粗暴,缺乏包容与温度。
因此,我们必须正视问题,深化改革,真正把涉企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具体来说,我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坚决遏制“逐利执法”,斩断利益链条。
逐利执法是当前涉企执法中最突出的乱象,它从根本上违背了行政执法的初衷。
反观一些令人痛心的案例,有的执法机关给外地企业施以大额罚款,以此“充实”本地财政;有的地方甚至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额度与执法人员绩效挂钩。
某县交通执法部门被曝出“月罚款目标”高达数百万元,导致一线执法人员“冲业绩”,对司机过度处罚,引发强烈民怨。
这警示我们:
执法不能成为“创收工具”。
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行政罚款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罚没返还,禁止下达罚款指标。
要加强对异地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完善执法协助机制,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逐利冲动。
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要及时提醒、重点督查,从源头上遏制逐利执法的冲动。
二、规范裁量权行使,防止“小错大罚”。
行政裁量权是执法的重要环节,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这方面,我们单位也曾有过教训。
一次环保检查,对两家同类企业类似违规行为,因执法人员不同,处罚结果差异巨大,引发企业强烈不满。
事后我们反思,根源在于裁量基准不细、不透明。
为此,我们推动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这不仅减少了执法随意性,也增强了企业对执法的可预期性。
我们要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处罚标准,避免“同事不同罚”“同案不同判”。
要做到执法行为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相适应,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必要干扰,保护企业的合法预期。
三、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法治温度。
法律有刚性,但执法可以有温度。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在发展初期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因法规滞后导致的“违法”现象,应保持包容审慎态度,不能“一棍子打死”。
但反面的例子同样深刻。
某地对一家初创科技公司因数据合规瑕疵处以顶格罚款,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夭折。
这不仅扼杀了创新,也寒了创业者的心。
我们要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善用提醒、告诫、约谈等非强制手段。
同时,要畅通企业维权渠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执法行为,让企业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不求人,依法维权不求人”。
同志们,规范涉企执法,不是削弱监管,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发展。
当每一项执法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每一次检查都让企业感受到公平与善意,我们的营商环境就会更加优化,市场主体的活力就会充分迸发。
我们期待的,是一个执法公正、监管有效、企业安心的法治环境;是一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治理格局。
这样的环境,才能让“一池春水”活起来,让中国经济的韧性与后劲持续释放。
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决杜绝逐利执法、选择执法。
第二,要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第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对新业态、新企业多一些包容与引导。
第四,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把涉企任性执法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共同谱写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今天的党课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