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doc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6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2-06-26 16:45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修改意见稿

1、以下这些语句存在若干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使用不当、语句不通畅及信息不完整——“.....但通说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的意旨,诉讼时效的适用客体应以请求权为限。我国奉行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不能在物权法之外消灭物权。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可因行使而消灭,可因所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也可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惟没有当事人约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债权抵押权消灭时效据以研究的案例年月日,严因购房需要而向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支行借款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月利率为,逾期利率为日万分之点。当日,双方又签订了份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数额元抵押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为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权享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能否对抗抵押人的追偿权呢如果不能对抗,诉讼时效对债务人来说就失去了意义,债务人实际上还要履行债务如果能够对抗......”

2、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处问题,具体涉及到语法误用、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表达不流畅以及信息表述不全面——“.....还是根据债权合同与担续,抵押财产为约平方米的房屋套。借款到期后,支行多次催讨,严分文未付。年月日,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以清偿借款本金元利息罚息,以及年月日以后的每天元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诉讼中,严辩称,借款的期限至年月日,到期后,支行并未主张权利,直至年月日才诉请归还借款本息,故支行的主张已超过法律规保合同的主从属性所行使的抗辩权所以,笔者认为,要正确理解物权法第百零条的立法意图,离不开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分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规定是否妥当,是颇值得研究的。笔者认为,在抵押人为第人的情况下,抵押人在两年期间内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应当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由于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对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请求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摘要抵押权效力问题直是担保物权中的项重要内容。担保物权在性质上主要不是债权请求权......”

3、以下这些语句在语言表达上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流畅,以及内容阐述不够详尽和全面——“.....于年月日作出了严在定期限内,将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变卖定期间内不行使抵押权,则该权利不受人民法院保护。但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第百零条却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物权法的这规定,完全不同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第十条第款。物权法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规定,这需要从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的反思和物权法的立法意旨方面进行科学地进行分保合同的主从属性所行使的抗辩权所以,笔者认为,要正确理解物权法第百零条的立法意图,离不开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分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规定是否妥当,是颇值得研究的。笔者认为,在抵押人为第人的情况下,抵押人在两年期间内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应当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由于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对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请求债权抵押权消灭时效据以研究的案例年月日,严因购房需要而向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支行借款元......”

4、以下这些语句该文档存在较明显的语言表达瑕疵,包括语法错误、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句子结构不够顺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充分,需要综合性的修订与完善——“.....都禁止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但在对担保物权的实行方面,却有所不同。物权法是通过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模式限制抵押权的。在物权法第百零条的背后,急于解决的问题应当是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究竟是抵押权归于消灭,还是抵押权与或交付拍卖,并以所得价款为限优先向支行清偿债务的判决。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王闯规则冲突与制度创新以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解释的比较为中心而展开,载人民法院报年月日第版应当说,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生效前,这样的判决结论是正确的。但是,若以物权法为适用依据,则对本案的处理就会是另外个相反的结果保合同的主从属性所行使的抗辩权所以,笔者认为,要正确理解物权法第百零条的立法意图,离不开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分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款的规定是否妥当,是颇值得研究的。笔者认为,在抵押人为第人的情况下......”

5、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种问题,包括语法错误、不规范的标点符号使用、句子结构不够清晰流畅,以及信息传达不够完整详尽——“.....但是,如果允许抵押权直延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因此,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使抵押权人积极地行使权利。如果抵押权人在使抵押权人积极地行使权利。如果抵押权人在定期间内不行使抵押权,则该权利不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摘要抵押权效力问题直是担保物权中的项重要内容。担保物权在性质上主要不是债权请求权,而是在更大程度上属于支配权,故不应适用时效的规定。我国物权法是通过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模式限制抵押权的,即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时效完成而消灭。关键词续期间方面,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是致的,都禁止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但在对担保物权的实行方面,却有所不同。物权法是通过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模式限制抵押权的。在物权法第百零条的背后,急于解决的问题应当是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的,究竟是抵押权归于消灭......”

6、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亟需改进,具体而言:标点符号运用不当,句子结构条理性不足导致流畅度欠佳,存在语法误用情况,且在内容表述上缺乏完整性。——“.....即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时效完成而消灭。关键词主债权抵押权消灭时效据以研究的案例年月日,严因购房需要而向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用客体应以请求权为限。我国奉行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不能在物权法之外消灭物权。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可因行使而消灭,可因所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也可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惟没有当事人约定期限而消灭的。因而,就行使期间而言,如果对担保物权的行使期间不予限制,就可能助长担保物权人滥用因担保物权而取得的优势地位,不利于担保交易关系的稳力。也就是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总是存在的,并不受当事人约定之约束,也不因时效而消灭,哪怕主债权时效已届满。该司法解释否定了担保期间在担保物权存续上的任何意义。注释见日本民法典第条。见德国民法典第条。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但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第百零条却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和理解......”

7、以下这些语句存在标点错误、句法不清、语法失误和内容缺失等问题,需改进——“.....故不应适用时效的规定。我国物权法是通过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模式限制抵押权的,即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时效完成而消灭。关键词主债权抵押权消灭时效据以研究的案例年月日,严因购房需要而向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适用时效的规定。对于抵押权的时效,从国外些立法例来看,有两种立法例。比如,日本民法承认抵押权本身存在时效,而且抵押权对于债务人及抵押权人非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不因时效而消灭。法国民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而德国瑞士民法则对抵押权的时效则持否定态度,但对于抵押权的行使却规定有时间限制,其确立了消除抵押权的公示催告制度,据此,对于不知到期后,支行并未主张权利,直至年月日才诉请归还借款本息,故支行的主张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合同的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作为从合同的抵押合同当然也随之超过诉讼时效,故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过审理......”

8、以下文段存在较多缺陷,具体而言:语法误用情况较多,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影响文本断句理解;句子结构与表达缺乏流畅性,阅读体验受影响——“.....王闯规则冲突与制度创新以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解释的比较为中心而展开,载人民法院报年月日第版债权抵押权消灭时效据以研究的案例年月日,严因购房需要而向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以下简称支行借款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月利率为,逾期利率为日万分之点。当日,双方又签订了份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数额元抵押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为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为什么会这样这就要从我国关于担保物权时效制度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进行分析了。对担保物权时效制度立法例的考察在我国,时效是否适用于担保物权,理论上直存在争论。肯定说认为,时效之适用客体为切民事权利,抵押权当然包括其中而否定说则认为,时效仅对于请求权有适用的余地,物权请求权可以作为对时效的客体,但物权本身则不能的任何意义。新颁布的物权法尽管在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方面......”

9、以下这些语句存在多方面瑕疵,具体表现在:语法结构错误频现,标点符号运用失当,句子表达欠流畅,以及信息阐述不够周全,影响了整体的可读性和准确性——“.....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月利率为,逾期利率为日万分之点。当日,双方又签订了份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数额元抵押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为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诉讼时效,债务人对抵押权人清偿债务的请求权享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能否对抗抵押人的追偿权呢如果不能对抗,诉讼时效对债务人来说就失去了意义,债务人实际上还要履行债务如果能够对抗,抵押人的追偿权就无法得到保障。但是,如果允许抵押权直延续,可能会使抵押权人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财产的经济效益。因此,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能够促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名债权人在登记年以后,为行使抵押权时,经抵押人请求,法院可作出除权判决,经除权后,抵押权归属所有人。再看我国地区的民法,其设有抵押权除斥期间制度,抵押权在被担保债权时效届满后,经年不实行的,其抵押权消灭......”

下一篇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1 页 / 共 6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2 页 / 共 6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3 页 / 共 6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4 页 / 共 6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5 页 / 共 6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法律论文:抵押权效力法学思考
6 页 / 共 6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