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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款第项第项和第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十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本规定所称日日日日日十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最长有效期十日十日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本规定所称以下以上以内,包括本数。
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年月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实施前公安部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住所是指。
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的机动车销售或者手车交易。
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企业语的含义进口机动车是指其他机动车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
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身份证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作废网络版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款第项第项和第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十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十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条第项第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条第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条第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条第项第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日的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条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第十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第十条第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条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第十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所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本规定第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