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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下面就来和查字典范文网小编起看看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吧。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权益,是指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和利益。


第条保障老年人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主张合法权益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


老年人需要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费用的,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退休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并在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


第章社会服务与宜居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养老服务。


第十条民政部门建立并推行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支持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龄人口比例以及分布情况,按照总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将养老服务设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未发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安排定比例的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老龄事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对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民政部门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生活救助,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十条老年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以下优惠或者优待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等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免费进入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优先购买互联网按照普通住宅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养老机构因分立合并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服务的,或者因解散等原因终止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有关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机构性质,将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补贴保险费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老年医疗保健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和异地医保购药。


有条件的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网友投稿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有关机构或者组织不按规定支付养老金报销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或者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部门或者组织,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第十条有关部门和组织未依法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对不依照本条例规定落实老年人优待措施的单位,由其有关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老年人的家庭户优先安排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无子女老年人家庭,应当优先配租廉租住房。


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未发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安排定比例的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老龄事业。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对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民政部门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生活救助,对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养老服务业结合,促进养老服务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合同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未按照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提供养老服务的擅自改变养老机构性质,或者将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


享受减免或者优惠政策的,有关部门可以中止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补贴和减免的费用。


第十条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抚恤金退休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并在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


第章社会服务与宜居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养老服务。


第十条民政部门建立并推行为老年人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支持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龄人口比例以及分布情况,按照总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平方米的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合理控制地价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要求配套建育心理咨询医疗保健等活动组织老龄工作调查统计和理论研究负责对老年人组织的指导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专人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


第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条老年人的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条老年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以下优惠或者优待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等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免费进入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优先办理银行储蓄用水用电用气通信邮政等业务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免费进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老年人的长期照护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扶助范围。


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收住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


第十条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时,对符合条件且成员为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常回家看看给老年人精神慰藉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拒绝年轻人啃老,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这些话题在日常生活中总被人提起,如今被写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中。


月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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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及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老年人权益,是指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和利益。


第条保障老年人者合同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未按照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提供养老服务的擅自改变养老机构性质,或者将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


享受减免或者优惠政策的,有关部门可以中止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补贴和减免的费用。


第十条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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