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皇帝认为张君快等人罪犯强盗,属于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对这类社会影响十分不好的恶性刑事案件,绝不可宽贷。而魏征辩驳道根据法律的规定,强盗罪较重,而谋杀人罪较轻,至于皇帝的赦令并非常法,只是加恩。若适用赦令判处张君快强盗罪配流,就是以较重的罪名刘俊文点校中华传世法典唐律疏议,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钱大群唐律疏义新注,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同上,第页。从对这案件处断的过程来看,魏征虽性非习法,但其在皇帝处断案件出现安人宁国善始慎终魏征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想初探判处了较轻的刑罚而刑部适用法定刑较轻的谋杀人罪名,却要处以死刑,岂不是违背了立法的本意皇帝认为有理,便下令依照立法原意,采信张君快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情节,判处其配流。偏差或的时候,能准确地予以纠正,引导皇帝守法而行,不输素来习法之人。本案中,皇帝在听过刑部的奏报之后,先入为主地认为被告人张君快为了劫夺他人钱财而谋害他人性命的行为实在该死,所以存有偏私之心......”。
2、“.....也未对法律条文加以正确适用,就武断地认为君快等谋为劫杀,不得免死。魏征见皇帝心存偏见,无法公正判决,于是据理据法进行辩说,认为处断案件必须以慎刑为念,不可随意下定结论。死刑复奏诏贞观五年十二月丁亥日,皇帝下了道诏书,诏文曰决死刑,京师五复奏,诸州三复奏,其日尚食毋进酒肉。即死刑判决生效之后至执行之前,京师要五次复奏皇帝,各州要三次奏报皇帝,使皇帝再三司考后方可执行,执行当日,尚食局不得准备酒肉。这道诏书将死刑复奏制度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于是,始于南北朝时期死刑奏报制度形成于隋朝的死刑复奏制度,达到了完备状态。死刑复奏诏的出台,酝酿了三年,两个案件中的两名官员,分别以生命的代价促使死刑复奏制度走向成熟。首先发生的是贞观二年的瀛洲刺史卢祖尚案,然后是作为导火索,直接引起皇帝下诏改制的大理丞张蕴古案。这两起案件之间并无关联,但案情如出辙,都是皇帝因其时激怒而导致法外滥刑,错杀官员,造成无可挽回的结局。魏征并非这两起案件中任何起的当事人......”。
3、“.....对于死刑复奏成制有助推之力。瀛州刺史卢祖尚案据资治通鉴第百九十二卷的记载,瀛州刺史卢祖尚案的起因是前任交州都督因为贪污被免职,为了填补这个职位的空缺,皇帝决定调任瀛州刺史卢祖尚。唐时瀛州为河北道所辖,其治所位于今天的天津市与河北省石家庄市之间而交州隶属岭南道,后晋刘昫等旧唐书魏征传,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治所位于今天的越南共和国首都河内。卢祖尚对皇帝的命令既许后辞,很显然是不愿迟日笞十下,每增十日加部的判决于法无据。根据唐律疏议,本案中的劫贼应为唐律疏议条所规定的强盗罪,类似现代刑法中的抢劫罪而所谓谋杀应为唐律疏议条所规定的谋杀人罪,类似现代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依照唐律的规定,强盗罪是比谋杀人罪更为严重的罪名谋杀人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从而加功者,绞不加功者,流三千里。造意者,虽不行仍为首雇人杀者,亦同。即从者不行,减行者等。强盗诸强盗,谓以威若力而取其财。先强后盗,先盗后强,等。若与人药酒及食使狂乱......”。
4、“.....即得阑遗之物,殴击财主而不还,及窃盗发觉,弃财逃走,财主追捕,因相拒捍如此之类,事有因缘者,非强盗。不得财徒唐王綝魏郑公谏录卷二,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刘俊文点校中华传世法典唐律疏议,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减等处理。而强盗是指以威势暴力夺取他人之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中,先强迫再实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二年尺徒三年,二疋加等十疋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杀伤奴婢亦同。虽非财主,但因盗杀伤,皆是。其持仗者,虽不得财,流三千里五疋,绞伤人者,斩。据钱大群先生的注释,凡是预谋杀人均处徒刑三年,其中致伤的处绞致死的处斩如有从犯杀人的犯罪行为有推动或者促进作用的则该从犯处绞,未起促进作用但却是参与杀人行为的从犯处流刑三千里众犯罪人人之中最先表达犯意的即便不参与杀人仍认定为首犯而雇凶杀人的亦认定为首犯。从犯中未实施犯罪行为的比照实施犯罪行为者施盗窃行为与先盗窃后使用暴力是同等的,与人有药的食物或酒......”。
5、“.....对物主使用暴力且拒不归还,或者盗窃财物之后被失主发觉,丢弃财物逃跑,财物主人追捕遂与之暴力抵抗,不以强盗论。对于各种强盗的行为,未实际抢得财物者处徒刑二年,抢得财物合尺的徒三年,然后每满二疋则加徒年赃物合计满十疋或者有伤人情节的,处绞杀人的处斩。依仗凶器实施犯罪行为的,即使未能得手也处流刑三千里赃物合计满五疋处绞致人死亡的处斩。据此,若论张君快为强盗,则不区分首从不区分情节,因被害人苏志约已经遇害,那么应当判处张君快斩刑。而如果以谋杀人罪名为张君快定罪,则须考虑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文意,刑部对张君快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这情节予以采信,但是却依据律条中造意者,虽不行仍为首之规定,决定以首犯判处张君快斩刑。本案中还有个特殊情况,即皇帝在贞观九年三月发布命令,赦免所有犯了强盗罪,但是未伤害财物主人的被告人和罪犯死刑,而改作配流刑。如此来,张君快若被定强盗罪,则应当根据此道命令改判配流。明晰上述案情及法律规定之后可见......”。
6、“.....最高处徒刑年。但是如果仔细追究,卢祖尚的行的行为已于事无补,于是魏征引用北齐文宣帝时期件起因相似但结果迥异的故事,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意到此边远之地上任。皇帝再三劝卢祖尚接受命令,但其固辞不受,皇帝怒之下将其当朝问斩。从法律的角度看,卢祖尚的行为属于不服从行政调动,唐律疏议第条描述了种与卢祖尚的行为较为接近的犯罪诸之官限满不赴者,日笞十,十日加等,罪止徒年。即代到不还,减二等。若要依法处理卢祖尚不肯赴任的行为,依照这条的规定,凡官员赴任限满不到的,为尚未构成犯罪,因为他直表明了拒绝赴任的态度,也在与皇帝交涉,因此即便依照这条款处罚也很牵强。而卢祖尚却被当场执行了死刑。由于事发突然,没有人能够来得及阻止皇帝在暴怒之下冲动诛杀卢祖尚。事后当皇帝冷静下来,魏征便向皇帝提出了艺园区总体定位以加快中国非物质文化抢救步伐,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世界影响力,实现非物质文化产业化为宗旨,充分发挥新场古镇基础条件政策和区位优势......”。
7、“.....推动国内优质民俗文化民间工艺民族文艺高度集聚,促进优秀非物质文化资源高效率配臵,实现产业化运作,保护并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完善非物质文化保护措施,实现创新运营模式,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能,集聚非物质文化保护信息,通过非物质文化产品现代化及产业化,扩大民间工艺品及民俗文化动漫及影视书像产品出口规模。构建直接面向国际市场,联动长三角,以旅游幅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最大价值利用。例如中国花木兰民间故事在国内直是作为小人书或口头传播,却把它拍成了传遍全球动漫片,另外日本人将中国厨艺拍成中华小当家,这些种种说明,在保持这传统文化基本因素基础上融入符合当代审美情趣因素,将具有大量潜在市场需求。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也认为,只有让传统文化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产业化规模后,才能实现传统文化社会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共赢,并且让传统文化凝聚力更为集中。通过申请专利......”。
8、“.....正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个新领域。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为其外观设计进行专利申请可以说是种比较好保护方式。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负责人范远明解释说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但这种保护年限为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年限为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虽然专利保护年限是有限,不过,有总比没有好。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制作过程案件奏报皇帝裁夺,皇帝认为张君快等人罪犯强盗,属于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对这类社会影响十分不好的恶性刑事案件,绝不可宽贷。而魏征辩驳道根据法律的规定,强盗罪较重,而谋杀人罪较轻,至于皇帝的赦令并非常法,只是加恩。若适用赦令判处张君快强盗罪配流,就是以较重的罪名刘俊文点校中华传世法典唐律疏议,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版,第页。钱大群唐律疏义新注,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同上,第页。从对这案件处断的过程来看,魏征虽性非习法......”。
9、“.....却要处以死刑,岂不是违背了立法的本意皇帝认为有理,便下令依照立法原意,采信张君快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情节,判处其配流。偏差或的时候,能准确地予以纠正,引导皇帝守法而行,不输素来习法之人。本案中,皇帝在听过刑部的奏报之后,先入为主地认为被告人张君快为了劫夺他人钱财而谋害他人性命的行为实在该死,所以存有偏私之心,并未对案件情节进行全面考察,也未对法律条文加以正确适用,就武断地认为君快等谋为劫杀,不得免死。魏征见皇帝心存偏见,无法公正判决,于是据理据法进行辩说,认为处断案件必须以慎刑为念,不可随意下定结论。死刑复奏诏贞观五年十二月丁亥日,皇帝下了道诏书,诏文曰决死刑,京师五复奏,诸州三复奏,其日尚食毋进酒肉。即死刑判决生效之后至执行之前,京师要五次复奏皇帝,各州要三次奏报皇帝,使皇帝再三司考后方可执行,执行当日,尚食局不得准备酒肉......”。
V型底座 A3.dwg
(CAD图纸)
毕业设计说明书.doc
滚轮 A2.dwg
(CAD图纸)
滚轮链轮支座 A2.dwg
(CAD图纸)
滚轮支承上盖 A3.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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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导轨 A3.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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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书.doc
实习报告.doc
轴1 A3.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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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2 A3.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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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3 A4.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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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图 A0.dwg
(CAD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