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制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对不符合规定的律不予审批,对没有兼职批文的律不予登记备案,对已兼职但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退。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不得领取报酬。试点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团体脱钩,实行政社社企分开。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要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从业诚信从业,促进行业自律。围绕信息公开,意见要求,基金会要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向会员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信息。意见同时强调,社会组织要把廉洁自律教育作为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第责任人。针对加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意见要求,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社会组织不得将自身经费收支与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混管,不得将收入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为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意见提出,社会组织不得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社会组织不得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进行收费,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材料。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社会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号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要建立独立的财务账户,不得将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经费混管,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以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名义举办的会议展览培训等各类活动所发生的经费往来,必须纳入社会组织法定账户统管理,不得进入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社会组织不得将自身经费收支与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混管,不得将收入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会费标准不得具有浮动性。社会组织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违规使用。社会组织各项收入除用于组织管理成本和其他合理支出外,应当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分配。社会组织财务人员应持证上岗,会计不得兼任出纳,社会组织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出纳。社会组织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社会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委托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应当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社会团体依法所得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社会团体不得通过转包承包等方式,向其分支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针对加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意见要求,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社会组织不得将自身经费收支与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混管,不得将收入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为规范社会组织商业行为,意见提出,社会组织不得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或者行政资源牟利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会员信息行业数据捐赠人和受赠人信息等不当牟利。社会组织不得违反规定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进行收费,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或者个人入会摊派会费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材料。围绕信息公开,意见要求,基金会要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等信息。社会团体要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向会员公开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信息。意见同时强调,社会组织要把廉洁自律教育作为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第责任人。进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要按照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皖组字号和安徽省关于进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皖组字号精神,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对不符合规定的律不予审批,对没有兼职批文的律不予登记备案,对已兼职但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退。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不得领取报酬。试点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团体脱钩,实行政社社企分开。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要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从业诚信从业,促进行业自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利用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发布信息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着重对社会组织使用的财政资金国家救助物资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物资,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对社会组织依法获取的其他收入,通过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社会组织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换届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逐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委托性财务审计制度。对于违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帮助社会组织做假账假报表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登记管理机关经发现,要通报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并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对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腐败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相关机关依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组织要教育引导其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督促会员企业合法经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按照本意见要求,落实好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各级纪委组织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解决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文完。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利用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公共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发布信息和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着重对社会组织使用的财政资金国家救助物资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物资,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对社会组织依法获取的其他收入,通过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社会组织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换届审计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论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逐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委托性财务审计制度。对于违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帮助社会组织做假账假报表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登记管理机关经发现,要通报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并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对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腐败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相关机关依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