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领导和组织实施。责任分工各镇区政府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摸底调查环境综合整治及封区管理工作。各镇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水源地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拆除取缔工作级保护区内垃圾清理深坑填埋破损的市政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摸排修复工作养殖场周边畜禽粪便垃圾清理工作养殖场饭店废品回收站刷车场等污染源的搬迁取缔工作负责勘界立标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及封区管理工作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各镇区政府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排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护。及时上报。渗坑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成果及时上报。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应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监测达标污水处置等情况。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保护我市饮用水水源,改善饮用水水质,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应保障等相关情况,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摸清水源地底数及污染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各镇区政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月乡政府于月日前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整治阶段月日月日对渗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渗坑底数和排污源,对与重点河流相连的沟渠坑塘要徒步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个渗坑都要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渗坑的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过程进行。渗坑的治理工作要坚持专原则,即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进行治理专家组织达标验收。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整治标准要求时限。按照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要求,月日前,完成所有渗坑的修复工作并监测达标,要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督查总结阶段月日月日乡政府对辖区内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于月日前将整治完成情况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乡政府负责由乡长从延兵同志全权负责渗坑专项治理工作,分管副乡长董长松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各站所按职能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建立档案。乡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要建立本辖区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县环保局要建立全县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材料。年利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其他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搬迁取缔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营口市环保局利用年月份个月时间,完成了我市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单井及级保护区周边环境及污染源现状调查工作。我市要在营口市环保局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在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确保全面掌握我市个地表及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级保护区基本情况,摸清各饮用水水源地底数。开展未来供水用水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房产局要科学安排,统筹规划,在年年底前完成我市未来供水用水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要本着同等条件下突出经济效益的原则,对水源地或单井保留与否作出明确说明。市水利局要对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拟废弃水源地或单井的关闭和封井工作。开展水源地级保护区封区管理工作各镇区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水源地级保护区封区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在用热备水源地级保护区内不再有新的建筑新的养殖场等污染源,确保污染不再加重。完成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取缔工作各镇区政府确保在年月底前完成水源地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月乡政府于月日前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整治阶段月日月日对渗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渗坑底数和排污源,对与重点河流相连的沟渠坑塘要徒步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个渗坑都要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渗坑的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过程进行。渗坑的治理工作要坚持专原则,即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进行治理专家组织达标验收。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整治标准要求时限。按照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要求,月日前,完成所有渗坑的修复工作并监测达标,要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督查总结阶段月日月日乡政府对辖区内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于月日前将整治完成情况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乡政府负责由乡长从延兵同志全权负责渗坑专项治理工作,分管副乡长董长松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各站所按职能分工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建立档案。乡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要建立本辖区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县环保局要建立全县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材料。及时上报。渗坑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成果及时上报。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应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监测达标污水处置等情况。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保护我市饮用水水源,改善饮用水水质,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应保障等相关情况,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摸清水源地底数及污染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环境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各镇区政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水源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各镇区政府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划定专项资金,用于水源地整治工作,力争通过年综合整治,使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领导和组织实施。责任分工各镇区政府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摸底调查环境综合整治及封区管理工作。各镇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水源地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拆除取缔工作级保护区内垃圾清理深坑填埋破损的市政排污管道化粪池的摸排修复工作养殖场周边畜禽粪便垃圾清理工作养殖场饭店废品回收站刷车场等污染源的搬迁取缔工作负责勘界立标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及封区管理工作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各镇区政府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排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护。建立水源地卫生巡视员制度为进步加强水源地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以填补环保水利卫计等部门在水源地检查巡查工作上的时间不足,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各镇区政府要在年月底前建立卫生巡视员巡视制度,处水源地每个水源地配备名巡视员,人员由水源地所在镇区推荐,工资由我市财政拨付,实现水源地级保护区内日常巡视天全覆盖。建立并完善水源地监测能力各镇区政府要根据国家饮用水保护有关规定,开展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地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指标,地下水源地水质监测项指标水质监测能力,同时启动辖区环境部门水源地水质监测卫计部门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凡出现超标数据及时上报。十建立水源地监管的常效化机制各镇区政府对区域内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负总责,环保水利卫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推进我市水源保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步加强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镇区政府要在年月底前编制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预案,要根据各水源地周边不同的环境状况,做到源案,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镇区政府要在年月底前建立水源地污染零报告制度,每底前将水源地污染情况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无污染发生进行零报告。如发生污染事故应速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通局负责勘界立标工程标志设立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要求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各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者和执行者,要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加强沟通协调,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分类制定方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