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其次,在消协之外不存在专门的消费者咨询机构,而消费者协会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等使其无法应对庞大的数量极多的消费者咨询。由于缺乏必要的消费者咨询,消费者受到损害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咨询,更多的受害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咽下这口气,不了了之。这样的消费者咨询现状不能适应我国这样个消费者大国侵害消费者问题严重的现实需要。消法修正案应当在消费者行政的条款之下,规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消费者咨询机构,各地普遍建立消费者咨询中心。由政府拨款建立,类似于日本的国民生活中心那样,致力于稳定及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对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权利。全面开展消费者团体诉讼。根据日本的经验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适格教育启发活动,具体内容涵盖了食品法律环保金融媒体认知等各个领域。教育对象遍布各个年龄层,旨在培养远离受害和事故的成为消费经济主体的以及为解决社会性课题做出贡献的消费者。制定周密的消费者基本计划。消费者基本法作为消费者政策的基本理念,提出了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及对消费者自立的支援,同时作为具体实现该基本理念的手段,政府制定了长期贯彻的消费者政策大纲即消费者基本计划。日本政府为实现推进消费者政策的计划性和体性,在年月日的内阁会议上确定了消费者基本计划该计划是第代计划,第代计划制定于年月日。消费者基本计划以年月到年月的年间为对象,总论写明了消费者基本计划制定的宗旨消费者政策的基本方向消费者基本计划的验证评价监督。分论提出各府省厅等应着力推进的项具体对策。消费者基本计划规定的消费者政策的基本性框架和主要课题包括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和消费者自立的支援与地方公共团体消费者团体等联合协作,确保提高消费者政策的有效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实行卓信息保护法各地方公共团体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日本在年通过了消费者厅相关法案,包括消费者安全法消费者厅及消费者委员会设置法消费者厅设置法案的实施相关的法律整合法。消费者厅及消费者委员会设置法属于组织法,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厅作为内阁府设置机构的主要任务掌管事务,并设置了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监督咨询机构。消费者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整合法属于作用法。相关的法律整合法将过去由各省厅管理的标识交易安全等相关法律改为由消费者厅移管共管,包括与标识有关的法律如赠品标识法日本农业标准法食品卫生法等,与交易有关的法律如特定商业交易法特定电子邮件法贷款业法分期付款销售法住宅建设业法旅游业法等,与安全有关的法律如消费者生活用品安全法等。消费者安全法规定各都道府县必须设置消费生活中心,明确了基本方针的制定地方自治体的事务意见咨询调解等消费者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消费者受害的防止措施公布措施要求对经营者的劝告命令等。日本消费者法治体系的基本特色。于在消费者政策领域强化和发展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也为各国消费者政策的进步作出贡献。民间机构和团体般社团法人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瑏瑧旨在确立并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联络全国消费者组织协同合作,促进消费者运动。截止年月其成员包括个消费者组织的中央团体等及个地方消费者联络组织,例如公益社团法人日本消费生活顾问与咨询协会财团法人日本消费者协会消费者联盟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联合会全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会及各地消费者团体联络会等。其中,公益社团法人日本消费生活顾问与咨询协会瑏瑨是年月新公益法人制度施行后第个被认定为公益社团法人的消费者团体,作为日本最大的消费生活相关的专家集团指导着日本的消费生活。日本消费者协会瑏瑩是年月成立的公益法人,旨在开展消费者启发活动,提供必需的法律制度相关知识和改善生活的各种信息,培养该领域的优秀人才,提高消费者行为能力等。而消费者联盟是于年月成立的民间组织,年成为特定非盈利活动法人,通过调查研究向般消费者提供相关统日本消费者法治建设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论文原稿,对消费者运动的发展发生重大影响,真正实现政府保护消费者的职能,实现社会尊重消费者的目标。设置强大的消费者行政。消法修正案草案第次审议稿第条原第条规定的是消费者行政,其内容没有修改,仍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是消费者保护的主管机关,实行分散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消费者行政被称作龙治水,其缺陷在于第,龙治水没有首领,因此等于没有行政机关主管,各部门自行其是或者不行其事第,确定的法定消费者保护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地位低,且消费者保护机构仅仅是内设的个司处科股级的机构,没有独立的地位,充其量是条小蛇,无力协调龙第,缺少必要的监督咨询机构,即使依法成立消费者协会,在官本位的政治格局下,只能完全听命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挥棒,不得脱离政府领带而造次第,组织机构人员奇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消费者保护局仅有个编制,其他各级地方的消费者保护机构的编制更少,不能胜任保护消费者的需要。团体进行指导。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种行为,以实现定行政目的的行为,通常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地方消费者保护机构经常举办有利于启发消费者自主意识的讲座和展览,搜集和提供消费者信息,处理与消费生活有关的咨询和投诉以及进行商品检测。政府坚持消费者基本法规定的基本理念,即对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及教育机会是消费者应当享有的权利,指明消费者应当努力学习有关消费生活的必要知识,收集必要信息,开展自主合理的行动提出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应当充实有关消费生活的教育活动。日本重视在学校地方职场家庭等场合开展体系化综合性的消费者教育启发活动,具体内容涵盖了食品法律环保金融媒体认知等各个领域。教育对象遍布各个年龄层,旨在培养远离受害和事故的成为消费经济主体的以及为解决社会性课题做出贡献的消费者。制定周密的消费者基本护消费者权益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必须予以肯定。推荐期刊是由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边缘法学论坛作为连续出版物的本书代刊形式的专业性学术杂志缺少对消费者教育和引导的消费者法治,是不完备的消费者法治。原因在于,消费者法只强调对消费者赋权和侵权的救济,是就事论事的法治,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法治。只有制定完善的消费者发展计划,不仅使立法和救济跟上时代要求,更要引导启发尊重消费者权利对消费者行动进行行政支援促使消费者自立和勇于保护自己的权利,指明消费者应当努力学习有关消费生活的必要知识,收集必要信息,开展自主合理的行动提出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应当充实有关消费生活的教育活动,让保护消费者成为社会的共识,并且调动切必要手段保护消费者,才能建成完善的消费者法治。我国应当借鉴日本政府的经验,像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发展年计划样,制定消费者发展的年计划,或者把消费者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年计划之中,以政府的强制力推广实施,必将改变依靠消法单打独斗的局面不正当营销方法的咨询案件。配置合理的消费者行政及相关机构。国家体制消费者厅及各相关省厅和消费者委员会。日本消费者法治建设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论文原稿。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以个人信息的有效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为宗旨,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及方针,明确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义务以及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应遵守的义务。日本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个部分规定国家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现了立法的基本理念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义务和政策以及基本方针的制定等,同时规定了获取个人信息的经营者的义务等对民间部门的规定,主要采取主管大臣制,制定了针对各个经营领域的不同方针对公共部门的规定,包括行政机关所持有之个人信息保护法独立行政法人所持有之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地方公共团体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日本在年通过了消费者厅相关法案,包括消费者安全法消费者厅及消费者委员会设置法消费者厅设置法案的实施相关的法律整合法。消费者厅及消者消保会提起前两种诉讼的作用将会更大,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必须予以肯定。推荐期刊是由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边缘法学论坛作为连续出版物的本书代刊形式的专业性学术杂志实行卓有实效的消费者团体诉讼制度。消费者团体诉讼制度是允许特定的消费者团体享有对经营者不正当行为提出请求停止侵害权,其目的在于抑制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该制度创设于年消费者合同法修改后,从年月开始实施,年进行修改。赠品标识法特定交易法也分别于年月日和同年月日引入该制度,对误解为优质误解为有利的不当标识及特定商业交易的不正当行为也可以请求停止侵害。经营者对不特定且对多数的消费者进行消费者合同法第条第项到第项规定的不正当劝诱行为,或者请求履行该法第条到第条规定的有不正当合同条款的合同,或者实际履行以及有可能履行该承诺的意思表示时,适格消费者团体有权请求停止或预防该行为的发生,或者请求对该行为的停止或预防采取必要措施第条,进行团体诉讼,维护消费者权益费者委员会设置法属于组织法,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厅作为内阁府设置机构的主要任务掌管事务,并设置了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监督咨询机构。消费者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整合法属于作用法。相关的法律整合法将过去由各省厅管理的标识交易安全等相关法律改为由消费者厅移管共管,包括与标识有关的法律如赠品标识法日本农业标准法食品卫生法等,与交易有关的法律如特定商业交易法特定电子邮件法贷款业法分期付款销售法住宅建设业法旅游业法等,与安全有关的法律如消费者生活用品安全法等。消费者安全法规定各都道府县必须设置消费生活中心,明确了基本方针的制定地方自治体的事务意见咨询调解等消费者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消费者受害的防止措施公布措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