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博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负责微博信息发布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和责任岗位人员掌握,密码要定期更新。第十条微博信息发布单位要保证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的信息应按照有重点,有把关,重科学气象热点问题背景资料及相关农业气象基础知识农用天气预报等服务产品并发送到指定位置。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材料。发布流程第条信息提供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信息提供网络安全和泄密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第十条本办法由市气象局业务科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公务用小车暂行管理办法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预算管理办法。业务科负责微博管理制度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材料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
2、“.....县级气象部门未开通官方微博时,由所在市气象局负责其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发布。当市局发发布单位应及时跟踪发布的信息,在公众评论留言中,对性质恶劣,涉及影响社会和谐的反动性言论过激性言论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或删除,以维护网络和谐。第十条对于网友的提问,只回答天气预报气象科普等相关问题,不其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及相关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省气象局官方微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条布单位指定位置。保密及安全第十条微博管理和操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微博管理权限资料。微博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负责微博信息发布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和责任岗位人员掌握,密码要定期更新......”。
3、“.....特制定本办法。第条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发布流程第条信息提供单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的信息应按照有重点,有把关,重科学,重安全的原则发布。第十条发布自编的微博信息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内容要与天气气候信息相关,严禁发布与气象信息无关的内容。第十条负责微博信第条市县气象局实行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分级发布原则。县级气象部门未开通官方微博时,由所在市气象局负责其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发布。当市局发布预警信息时,县局微博负责把用户粉丝关注引导到市局微博。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发气象服务满意度反馈等。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材料。法规科法律与技术顾问,配合科技服务中心进行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对气象法律法规答疑解惑......”。
4、“.....向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以及相关话题内容的不定期播报。协助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做好气象官方微博服务工作,必要时选派专家对网民反馈的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以及在线互动交流。回答政务信息相关问题,应严禁与网友争执辩论等行为。第十条对组织投票话题微访等互动活动,须在人员充分保障和准备充分的前提下进行。附则第十条微博发布单位严禁利用微博发布非法信息和涉密信息。如果出现违法活动,影响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的信息应按照有重点,有把关,重科学,重安全的原则发布。第十条发布自编的微博信息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内容要与天气气候信息相关,严禁发布与气象信息无关的内容。第十条负责微博信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
5、“.....县级气象部门未开通官方微博时,由所在市气象局负责其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发布。当市局发法由市气象局业务科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公务用小车暂行管理办法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预算管理办法。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条为加强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保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材料,按照各自职责,向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以及相关话题内容的不定期播报。协助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做好气象官方微博服务工作,必要时选派专家对网民反馈的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以及在线互动交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第条市县气象局实行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分级发布原则。县级气象部门未开通官方微博时......”。
6、“.....当市局发规宣传答疑解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指导等重点服务类生活服务提示天气温馨提醒健康服务专题有趣天气话题等互动类重大天气过程直播天气热点问题分析话题类天气事件报道等聊天类各地天气实况话题天气有感社会和谐的反动性言论过激性言论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或删除,以维护网络和谐。第十条对于网友的提问,只回答天气预报气象科普等相关问题,不回答政务信息相关问题,应严禁与网友争执辩论等行为。第十条对组织投票话发布内容及更新频次第条主要内容包括天气预报气象科普重点信息服务气象热点互动和聊天类信息。预报类天气形势分析最新城市预报未来天气趋势预报天气实况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临近天气预报等科普宣传类气象知识气象法律法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的信息应按照有重点,有把关,重科学,重安全的原则发布......”。
7、“.....内容要与天气气候信息相关,严禁发布与气象信息无关的内容。第十条负责微博信布预警信息时,县局微博负责把用户粉丝关注引导到市局微博。法规科法律与技术顾问,配合科技服务中心进行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对气象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市气象局有关单位职责各县气象局农气站雷达站华云防雷公司等单位,其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及相关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省气象局官方微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条微博管理办法材料。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条为加强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及相关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题微访等互动活动......”。
8、“.....附则第十条微博发布单位严禁利用微博发布非法信息和涉密信息。如果出现违法活动,影响网络安全和泄密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第十条本办有关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材料气象官方微博信息严格按照贴近民生,准确及时,科学权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第条市县气象局实行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分级发布原则。县级气象部门未开通官方微博时,由所在市气象局负责其天气资讯和预警信号发布。当市局发,重安全的原则发布。第十条发布自编的微博信息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内容要与天气气候信息相关,严禁发布与气象信息无关的内容。第十条负责微博信息发布单位应及时跟踪发布的信息,在公众评论留言中,对性质恶劣,涉及影其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发布气象及相关信息......”。
9、“.....特制定本办法。第条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微博信息审核,并掌握和本单位有关的舆情反馈和具体分析工作。第十条信息提供单位发布信息在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发送至负责微博信息发布单位指定位置。保密及安全第十条微博管理和操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微博制定,负责微博开通关闭的批准及信息类别增减的审定。气象台负责提供日常天气预报气象预警信息重大活动保障气象服务信息等并发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提供气候热点问题背景资料及有关问题的解读并发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提供农业回答政务信息相关问题,应严禁与网友争执辩论等行为。第十条对组织投票话题微访等互动活动,须在人员充分保障和准备充分的前提下进行。附则第十条微博发布单位严禁利用微博发布非法信息和涉密信息。如果出现违法活动,影响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发布的信息应按照有重点,有把关,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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