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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 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

格式:word 上传:2022-06-26 16:39:42

《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修改意见稿

1、“.....第章核对内容和程序第条核对的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书面通知委托单位。第条市政府成立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有效衔接。民政局是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第条核对中心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出具书面核对报告并告知委托单位。书面报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信息调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对工作时,应当派出至少名工作人员......”

2、“.....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具体相关部门要同核对中心签订委托书,核对对象要签署授权核对中心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对的授权书。第条市政府成立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成员银行储蓄信息等情况。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核对中心应当建立调查核实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建立严格统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核对对象的支出与其提供的收入状况明显不符的,或者对其经济状况有明显影响的,核对中心可以对相应支出情况进实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

3、“.....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信息调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对工作时,应当派出至少名工作人员,并出示行调查。第条相关部门受理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提出的较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申请后,按照规定需要以其家庭收入作为参考,但对其家庭收入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核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工商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信息等情况。地税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的纳税信息等情况。房管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的专项核对工作。具体职责是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就业工资信息等情况......”

4、“.....公安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信息等相关情况。第章附则第十条实施除较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各部门之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有效衔接。民政局是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是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负责本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具体工作的机构。第条核对行调查。第条相关部门受理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提出的较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申请后,按照规定需要以其家庭收入作为参考,但对其家庭收入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核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信息调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对工作时......”

5、“.....并出示相关证件。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具体商户以及企业的纳税信息等情况。房管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的专项信息。人行根据城市居民本人授权,负责提供核实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及领取社会保险金信息等情况。公安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信息等相关情况。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信息调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对工作时,应当派出至少名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证件。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6、“.....具体核对的,民政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符合该项目特点的核对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对相应支出情况进行调查。第条相关部门受理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提出的较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申请后,按照规定需要以其家庭收入作为参考,但对其家庭收入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核对机保障以外的其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时,需要委托核对机构对城市居民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在实施具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时,需要进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行调查。第条相关部门受理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提出的较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申请后......”

7、“.....但对其家庭收入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核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职责是民政局负责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就业工资信息等情况。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提供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成员银行储蓄信息等情况。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核对中心应当建立调查核实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建立严格统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项信息。人行根据城市居民本人授权,负责提供核实城市居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家庭成员银行储蓄信息等情况。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核对中心应当建立调查核构进行调查核实......”

8、“.....核对对象要签署授权核对中心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对的授权书。工商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信息等情况。地税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整理版措施,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行信息调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核对工作时,应当派出至少名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证件。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具体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核对对象的支出与其提供的收入状况明显不符的,或者对其经济状况有明显影响的,核对中心可以成员银行储蓄信息等情况。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核对中心应当建立调查核实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

9、“.....采取必要的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是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负责本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具体工作的机构。第条核对工作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城市居民家庭收告作为相关部门做出审批决定的参考。第条核对中心在开展家庭收入核对工作时,如果核对对象存在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核对期间转移财产等情形,可以终止核对,并在作出终止核对决定的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之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的有效衔接。民政局是全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是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负责本市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具体工作的机构。第条核对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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