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农村低保申请书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相关证明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农村低保金骗取农村低保金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享保期间,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发生变化而不按规定如实申报的。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的。第十条侮辱殴打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干扰妨碍农村低保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期救助遗属生活补助人身伤害赔偿中的生活补助性质的费用其它应计入的收入。第十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解放荣誉津贴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丧葬费和次性抚恤金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户口迁出在校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家庭成员计算。现役军人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在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纳入家庭人口计算。第章家庭收入的核定第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农民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规则整理版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第章民主评议与公示第十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政村低保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农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业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低保的受理审核管理等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第十条农村低保对象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明。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做出审核决定,提出拟保意见,同时将拟保情况予以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经审核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完整退回申请人。区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保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并将复审结果通知镇人民政府,并予以公示范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省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第条农村低保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属地管理差额分类救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与其他社会救助审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第章民主评议与公示第十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第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第十条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家庭调查表诚信承诺书,特殊情况下户主可委托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村民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农村低保申请书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相关证明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对象,每半年核查次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收入幅度波动大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群众有异议的保障对象,每季度核查次。农民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规则整理版。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及其他股息和红利收入等,按实际所得计算。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计算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明显不合理的,可按赡养抚养扶抚养扶养费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计算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明显不合理的,可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月收入的比例计算。实际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家庭成员向非共同生活的亲属依法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的,支付部分在计算家庭收入时相应减去。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收入根据实际收入计算。第章申请审核停止发放农村低保金骗取农村低保金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享保期间,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发生变化而不按规定如实申报的。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的。第十条侮辱殴打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干扰妨碍农村低保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第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第章民主评议与公示第十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政第十条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家庭调查表诚信承诺书,特殊情况下户主可委托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村民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农村低保申请书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相关证明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农民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规则整理版义务人月收入的比例计算。实际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家庭成员向非共同生活的亲属依法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的,支付部分在计算家庭收入时相应减去。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收入根据实际收入计算。第章申请审核与审批第十条农村低保按季度集中办理,每季度集中评议和审核审批次。保障对象从批准的下季度起领取农村低保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第章民主评议与公示第十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政户中单列。第章工作管理第十条区民政局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和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工作。第十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应分期做好农村低保的复核工作,加强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大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常年贫困的保障对象,年审期核查次家庭收入相对稳定来源比较明确的保障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第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民与审批第十条农村低保按季度集中办理,每季度集中评议和审核审批次。保障对象从批准的下季度起领取农村低保金。第十条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结转使用。第十条农村低保资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得以实物救助冲抵和变相扣缴。第十条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总额的比例从农村低保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第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府工作人员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第十条村级民主评议程序如下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宣读低保政策村低保负责人介绍评议小组组员情况,并介绍申请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村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讨论,并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价。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及其他股息和红利收入等,按实际所得计算。赡明。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做出审核决定,提出拟保意见,同时将拟保情况予以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经审核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完整退回申请人。区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保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并将复审结果通知镇人民政府,并予以公示证明。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做出审核决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