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个世纪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模式。它的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如下的特点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重风险保障机低风险的单位参保后从事高风险的农业项目,从而使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上升。由于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的差异性比较大,使得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更为严重。而且受农业生产的经营属性及小农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难以有效的控制。就拿前几年的禽流感疫情来说,个村子只有几个养鸡户投保了养殖险,可是旦出现了疫情村里其他的养鸡户就都将死鸡放到投保户那里来寻求赔偿,直接导致了赔付率的直线上升。经济管理论文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分析与研究。以美国为例,其农业保险能得以稳步发展,首先是美国政府制定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即使出现了些巨大的灾害事故,农民通过投保农业保险获得的补偿也十分有限。举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年,我国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灾害,而农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损失,然而灾后农业保险的赔付金额却不足几亿元,这根本就无法达到补偿农业经济,恢复农业发展的目的。农业损失的高赔付率与商业保险经营目标的违背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发生概率高,而且损失集中覆盖面大,因此其赔付率也远远高于般的财险。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入为亿元,累计赔付支出为亿元,赔付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营,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风险集中,再加上农业保险的综合赔付率较高,形成了保险公司小保小赔,大保大赔,不保不赔的现象。由此,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断减少,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出现不足。目前,国内开办农业保险并有定规模的,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国有保险公司,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基本未予涉及。目前还在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是将农业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等同对待的,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这些保险公司也在压缩承保的范围经济管理论文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分析与研究实行自愿保险的有农户的建筑物农机农房及家财等。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美国日本的农业保险模式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现归结如下在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性扶持下,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所以国家和政府应承担起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方面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和税收减免,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方面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使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及险种的设臵是判断国农业保险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般而言,农业保险的范围越大,国的农业保险水平就越高。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农作物保险主要是承保自然灾害险,而自然灾害外的社会政治经济风险则属于保险责任以外的,如农药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所造成的损失未列入保险责任之内。养殖业保险的责任确定也有类似的情况。从理论角度讲,凡是农业生产中所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应被保险,可见,现行的农业保险制度所设定的保险险种与中国农业生产不相适的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法律规定对农业保险实行分保,对投保人实行保险费率的补贴,规定了水稻小麦等农作物补贴费率。县以上农业联合会的全部经费和农业共济组合部分费用由政府负担。政府作为农业保险的后盾,它接受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的再保险,这样就保证了各共济组合的经营稳定性。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对于些关于国计民生的农林鱼等实行强制性保险,而就形成了个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既保证了农业保险的深度,又保证了农业保险的安全性。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原因之是由于至今还没有部健全的农业保险法,使得农业保险的主体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在具体运营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美国早在年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经办机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急需健全的法规体系予以保障。为此我们应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现归结如下在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性扶持下,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所以国家和政府应承担起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方面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和税收减免,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方面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使他们能买得起农业保险,以增加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像日本等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建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收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从法律和法规制度上,保障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综上所述,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我们还有很长段路要走,我们应该正视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现状,正确认识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政策性力量的引导,凭借立法行政等手段来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扫除其发展道路上的羁绊,以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农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农业保险范围的现状农业保日本健全稳定的农业保险模式日本作为当今世界第经济强国,其农业特点也是经营分散个体农户规模较小,与我国的经营现状极为相似。但日本政府为应付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不良后果,早在上世纪年代就推出了农业保险,经过近个世纪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模式。它的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如下的特点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重风险保障机目前情况看,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缺少政府行为和财政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承担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责任。基于此,本文将从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入手,分析阻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来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机制,使其成为解决我国农问题的利器,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于建国初期即开设了农业保险,世纪年代停止了该项业务。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这险种长期就处于不景气状态。有关资料显示,年中国各类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多亿元,强制入保的方式承保。当发生较为严重的风险时由农业再保险公司给予补贴,政府通过特殊的救灾政策给予扶持。这样就形成了个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既保证了农业保险的深度,又保证了农业保险的安全性。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原因之是由于至今还没有部健全的农业保险法,使得农业保险的主体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在具体运营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美国早在年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经办机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应。因此,从严格经济意义上讲,我国尚未真正建立起农业保险机制。农业保险经营者已无法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社会保障作用。经济管理论文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分析与研究。以美国为例,其农业保险能得以稳步发展,首先是美国政府制定了专门法律。早在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农作物保险的性质开展办法经办机构等都做了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现状年,各保险公司开始商业化转型,对属于政策性险种的农业保险,国家不再有补贴。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收益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从法律和法规制度上,保障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综上所述,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我们还有很长段路要走,我们应该正视我国目前农业保险的现状,正确认识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政策性力量的引导,凭借立法行政等手段来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扫除其发展道路上的羁绊,以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推动我国农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农业保险范围的现状农业保实行自愿保险的有农户的建筑物农机农房及家财等。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美国日本的农业保险模式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现归结如下在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性扶持下,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所以国家和政府应承担起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方面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费用补贴和税收减免,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方面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使经营者已无法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社会保障作用。经济管理论文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分析与研究。日本健全稳定的农业保险模式日本作为当今世界第经济强国,其农业特点也是经营分散个体农户规模较小,与我国的经营现状极为相似。但日本政府为应付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不良后果,早在上世纪年代就推出了农业保险,经过近个世纪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模式。它的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如下的特点日本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采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