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小视。所谓的‚文化大革命‛便是最典型的教训。正如彭真同志所言社会主义法律早就应该抓紧搞。可是,我们建国后长时期内没有这个认识,总觉得有党的领导,有方针政策,迟搞不要紧,结果贻误了事情。彭真同志的话是对我们几十年历史的深刻什么人能使他的生命以及任何或称为他自己的东西安然无恙而不受侵犯。‛这时候,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专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致地工作‛。对党委直接负责,和依照宪法‚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致地工作‛。对党委直接负责,和依照宪法‚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两个负责的方向是否完全致统呢如果党的意志和想法始终和人民的意志和想法样,还要选举干什么由党直接指定干部直接发号施令岂不省事因此,不应该回避党与政党与人民之间种程度上的不致。服从法律也就是坚持了‛理解得千差万别,也可能出现‚暗箱‛操作。不是有句民谣叫‚跟着组织部年年有进步‛吗此类普遍现象仍然须防微杜渐。从琐碎的行政性事务中脱身出来,通过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推出优秀的人才供选民和人大代表选举。而且为了获得选民的支持,党也必须不断完善自身,从而真正从制度上保证党要管党。而且,由于党在人事上不再直接插手,便可以集中精力监督国家机关,保证它始终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这样,就可更加巩固党的领导。转。思想政治论文党思想政治论文党领导方式转变和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混为谈,而事实上,虽然坚持党的领导这点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但党如何来领导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个最优选择的问题。实现同目的可以有多种途径和手段。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但这绝不意味着党领导方式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因时而变。由党管干部转向依法治‚官‛在过去,人们直认为,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便要牢牢掌握和控制干部人事权,用通常的说法就是党管干部。这种做法和观念实际上是和以党治国相适应的。在领导必须坚持,但这绝不意味着党领导方式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因时而变。由党管干部转向依法治‚官‛在过去,人们直认为,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便要牢牢掌握和控制干部人事权,用通常的说法就是党管干部。这种做法和观念实际上是和以党治国相适应的。在这点上不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依法治国还会遥遥无期。要实现这种转变就首先明白‚干部‛的含义到底是什么。长期以来‚干部‛是和‚职工‛相对应的,不仅包括党团政军等,连企事业单位也党委负责和对选民代表负责的矛盾性。有人忌讳提党政分开,认为党政分开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其实党政分开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根本原则之下,解决党要善于领导的问题。同志指出‚党政分开,从十届中全会以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党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应该从中央开始。这样提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而我们长期没有处理好这问题的重要原因,便在于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律规定,而党权集中者于身,结果是表面的显性权力有约束,而深层次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隐性权力却不受法律约束。第,是法外之权的出现导致了权力运作的非程序化,是对依法治权的否定,也是对法治的否定。第,是使公共权力严重脱离人民大众的监督。如个县长就必然面临着对党委负责和对选民代表负责的矛盾性。有人忌讳提党政分开,认为党政分开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其实党政分开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根本原则之下,解决党要善于领导的问题。同志指出‚党于是坚持了党的领导。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党政分开既然要依法治权,就必然涉及到公共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即公共权力要依法设立依法取得依法行政并依法接受监督制约。由于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作为整体是切公共权力的终极源泉,而且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具有这样种权威的地位。除了人民通过法律来授权,任何以其他渠道获取的国家公共权力都是非法之权。而党政不分实际上是党权渗入了政权之中。在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这种做法已经分开,从十届中全会以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党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应该从中央开始。这样提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而我们长期没有处理好这问题的重要原因,便在于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混为谈,而事实上,虽然坚持党的领导这点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但党如何来领导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个最优选择的问题。实现同目的可以有多种途径和手段。党的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却习惯于以党的政策治国,而将法律仅当成种工具。通常的说法是党的政策是法的先导,法律是党的政策的条文化规范化定型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等。这样做起来固然方便,但其潜在的危险和危害却不可小视。所谓的‚文化大革命‛便是最典型的教训。正如彭真同志所言社会主义法律早就应该抓紧搞。可是,我们建国后长时期内没有这个认识,总觉得有党的领导,有方针政策,迟搞不要紧,结果贻误了事情。彭真同志的话是对我们几十年历史的深刻方针政策只对党员有约束力,并且党的组织或党执行它时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如果党的意志实际上也起着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作用时,也就等于将党和国家等同起来了。党和国家不分,与宪法也相矛盾。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彭真同志在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代表大会是由代表组成的,代表是按普通平等。虽然我们的愿望是良好的,认为只有党管干部才能管好干部,但愿望毕竟不是现实。因为党‚管‛是要由具体的人和组织来操作的,由于没有正确的机制和法制,具体的人和组织对所谓的‚原则‛理解得千差万别,也可能出现‚暗箱‛操作。不是有句民谣叫‚跟着组织部年年有进步‛吗此类普遍现象仍然须防微杜渐。从琐碎的行政性事务中脱身出来,通过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推出优秀的人才供选民和人大代表选举。而且为了获得选民的支持,党也必须不断完善自身,括在内。由党来管自己党内的党员干部这点是没有什么疑问的,而对于非党组织系统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国家干部‛是否也要管呢是不是党不‚管‛国家的‚干部‛就不能够坚持党的领导了呢现在干部任用仅由党组织把关,方面缺乏竞争性和透明度,另方面,造成‚跑官‛现象。虽然我们的愿望是良好的,认为只有党管干部才能管好干部,但愿望毕竟不是现实。因为党‚管‛是要由具体的人和组织来操作的,由于没有正确的机制和法制,具体的人和组织对所谓的‚原分开,从十届中全会以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党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应该从中央开始。这样提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而我们长期没有处理好这问题的重要原因,便在于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混为谈,而事实上,虽然坚持党的领导这点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但党如何来领导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个最优选择的问题。实现同目的可以有多种途径和手段。党的和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混为谈,而事实上,虽然坚持党的领导这点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但党如何来领导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个最优选择的问题。实现同目的可以有多种途径和手段。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但这绝不意味着党领导方式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因时而变。由党管干部转向依法治‚官‛在过去,人们直认为,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便要牢牢掌握和控制干部人事权,用通常的说法就是党管干部。这种做法和观念实际上是和以党治国相适应的。在在以下几个方面第,是党权和政权不分,造成权力过分集中。第,形成法无明文规定的地方亦有权的现象,而且出现了法律授予权力的要绝对地服从没有法律赋予权力的。由于立法行政司法权都有法律规定,而党权集中者于身,结果是表面的显性权力有约束,而深层次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隐性权力却不受法律约束。第,是法外之权的出现导致了权力运作的非程序化,是对依法治权的否定,也是对法治的否定。第,是使公共权力严重脱离人民大众的监督。如个县长就必然面临着思想政治论文党领导方式转变原则选举产生。思想政治论文党领导方式转变。彭真同志在多年前也说过‚党在十亿人民中只占少数,绝大多数是非党员。我们不仅有党,还有国家。‛,‚凡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光是党内作出决定也不行,还要同人民商量,要通过国家的形式。‛可见,党没有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只对党员有约束力,并且党的组织或党执行它时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如果党的意志实际上也起着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作用时,也就等于将党和国家等同起来和党的领导的实现形式混为谈,而事实上,虽然坚持党的领导这点毫无疑问是绝对不能动摇的,但党如何来领导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个最优选择的问题。实现同目的可以有多种途径和手段。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但这绝不意味着党领导方式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因时而变。由党管干部转向依法治‚官‛在过去,人们直认为,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便要牢牢掌握和控制干部人事权,用通常的说法就是党管干部。这种做法和观念实际上是和以党治国相适应的。在的教训。正如彭真同志所言社会主义法律早就应该抓紧搞。可是,我们建国后长时期内没有这个认识,总觉得有党的领导,有方针政策,迟搞不要紧,结果贻误了事情。彭真同志的话是对我们几十年历史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