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理论和实践更加注重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关系。随着公司法的修改,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规定也逐步完善。但是仍有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立法中加以修正。第,资本市场的运营资金很重要,特别是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而言,话语权有限又没有利益期待是让人无奈的,应考虑把连续年的周期缩短为年更为适宜。第,关于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条件。为了维持的出台,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起到了定的保护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提出些建议来完善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以期能对我国公司小股东权利保护有所裨益。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包括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对股东会的有关公司决议持行关联交易去牟利。这种损害极具有隐蔽性,小股东的利益往往会损于无形之中,而小股东了解公司事宜的事情真相又具有定的滞后性,往往利益已经受到损害,却难以及时去弥补,维权相对来讲及其艰难。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摘要在公司多方利益体和资本多数决的运行规则下,小股东在种程度上处于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究。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包括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对股东会的有关公司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享有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法般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盈利却连续年不分配红利或者公司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等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利。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起诉讼。这是个普遍性的前臵程序,关于什么属于紧急情况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模糊的前臵性规则的限制,不利于小股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权利的及时行使。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权益。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依法依规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王学先,孙曰娜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祝丹华论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完善法制与经济,年月总第期作者田芳芳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我国小股东保护机制的不足及原因股利分配请求权。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公司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利益,尤其重要的意义是可以保护到小股东的权益。派生诉讼制度为股东的权利救济提供了种有效的方式,赋予小股东为了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诉讼的权利,能有效的防止公司管理者滥用经营管理权来侵害股法依规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和股东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同时也为我国公司法所禁止,禁止股东从事与其所在公司相关或类似的经营行为,禁止股东非法利用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操控所在公司进行对自身有利的内幕交易等。但是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利益。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派生诉讼制度在提起诉讼之前设臵了个前臵性程序,股东需要先向监事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请求其诉讼,权力机构自收到请求起十日内还未提起诉讼或在情况紧急下,股东不立即提起诉讼公司利益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摘要在公司多方利益体和资本多数决的运行规则下,小股东在种程度上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大股东有时会利用其优势地位侵犯小股东的利益,影响到小股东投资的积极性和公司的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理论和实践更加注重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参与诉讼的股东获得胜诉的可按照相应比例多获得部分利益,鼓励其以法律的武器维护其自身利益。公司运行中突发的紧急情况,如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滞后性的代表诉讼也就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可言了。为了避免代表诉讼的前臵程序过于死板而造成的巨大损失,笔者认为未来立法可以明确在种指定的紧急情况的,应考虑把连续年的周期缩短为年更为适宜。第,关于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条件。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保证资本维持原则,对回购请求必须严格控制,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前提必须是出资义务已完全履行,且回购不能损害到公司资本维持的最低资产标准。东的诉讼权利股东诉权是保障小股东权益和股东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同时也为我国公司法所禁止,禁止股东从事与其所在公司相关或类似的经营行为,禁止股东非法利用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操控所在公司进行对自身有利的内幕交易等。但是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般是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或者利用内幕进利益。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派生诉讼制度在提起诉讼之前设臵了个前臵性程序,股东需要先向监事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请求其诉讼,权力机构自收到请求起十日内还未提起诉讼或在情况紧急下,股东不立即提起诉讼公司利益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究。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包括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对股东会的有关公司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享有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法般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盈利却连续年不分配红利或者公司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等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利。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运行中突发的紧急情况,如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滞后性的代表诉讼也就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可言了。为了避免代表诉讼的前臵程序过于死板而造成的巨大损失,笔者认为未来立法可以明确在种指定的紧急情况之时,股东可以在不用尽内部救济手段,在列举的例外事项中直接提起公司代表诉讼。参考文献丁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时,股东可以在不用尽内部救济手段,在列举的例外事项中直接提起公司代表诉讼。参考文献丁龙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王学先,孙曰娜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祝丹华论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完善法制与经济,年月总第期作者田芳芳单位宁波大学法学究。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包括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对股东会的有关公司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享有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法般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盈利却连续年不分配红利或者公司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等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利。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担超额的赔偿,威慑股东的违规操作公司法以明确列举的方式列举了股东派生诉讼的几种具体情形,但为了防止部分小股东滥用权利或恶意诉讼,应当限制提起诉讼股东和解和撤诉处分权。对于恶意起诉的股东,应设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同时为了调动股东维护权利的积极性,考虑设立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股东直接诉讼的法律适用范围,将大股东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情况纳入诉讼范围。其次应加强小股东的诉讼权益结果救济机制,同时考虑借鉴他国立法和司法经验,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人承担超额的赔偿,威慑股东的违规操作公司法以明确列举的方式列举了股东派生诉讼的几种具体系中的最后道防线未来公司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首先应考虑适当扩大股东直接诉讼的法律适用范围,将大股东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情况纳入诉讼范围。其次应加强小股东的诉讼权益结果救济机制,同时考虑借鉴他国立法和司法经验,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人承利益。但是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的派生诉讼制度在提起诉讼之前设臵了个前臵性程序,股东需要先向监事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请求其诉讼,权力机构自收到请求起十日内还未提起诉讼或在情况紧急下,股东不立即提起诉讼公司利益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利于中小股东通过要求公司回购股份而获得合理公平的补偿,用法律的手段有效地矫正失衡的利益关系。随着公司法的修改,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规定也逐步完善。但是仍有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立法中加以修正。第,资本市场的运营资金很重要,特别是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而言,话语权有限又没有利益期待是让人无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王学先,孙曰娜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祝丹华论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完善法制与经济,年月总第期作者田芳芳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我国小股东保护机制的不足及原因股利分配请求权。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东的合法权益。由于中小股东的股权比较分散易受侵害,如何平衡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备受关注,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起到了定的保护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提出些建议来完善小股东权利保护机制,以期能对我国公司小股东权利保护有所裨益。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情形,但为了防止部分小股东滥用权利或恶意诉讼,应当限制提起诉讼股东和解和撤诉处分权。对于恶意起诉的股东,应设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同时为了调动股东维护权利的积极性,考虑设立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机制,参与诉讼的股东获得胜诉的可按照相应比例多获得部分利益,鼓励其以法律的武器维护其自身利法律论文公司法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研究究。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包括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对股东会的有关公司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享有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按照公司法般规定,只有在公司连续盈利却连续年不分配红利或者公司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等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行使这项权利。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司的正常运营和保证资本维持原则,对回购请求必须严格控制,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前提必须是出资义务已完全履行,且回购不能损害到公司资本维持的最低资产标准。东的诉讼权利股东诉权是保障小股东权益体系中的最后道防线未来公司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首先应考虑适当扩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王学先,孙曰娜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法制与社会,年第期祝丹华论小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