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实证主义的经验技术规则应服从于规范主义中的人的自由意志的,因而,规范主义相对于实证主义而言具有优先性。根据目的优先于手段。康德指出,人是意义的载体,如果没有人类,整个世界就会变成片荒野。世界只是因为有了人才变得有意义,这便有绝对的价值,这是任何其他的手段所无法替代的。理论理性所强调的是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而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如果人只有理论理性,就跟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人之所以高于动物,在于人是道德的存在体,具备实践理性。因此,作为道德存在体的人能够摆脱自然欲望的束缚而成为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从而与动物本质地区别开来。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人的道德本体为研究对象的实践理性就必然要优先于基于人的感性现象的理论理性。作为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具体表现的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也存在的意志功能和活动......”。
2、“.....人类的伦理道德何以可能。实践理性强调善和恶的概念必须不先于道德的法则,而只在这法则之后并通过它来得到规定。康德认为自由是实践理性的前提条件。道德律建立在自由意志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自由意志能够为自己立法,这样种理性便是纯粹实践理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实践理性本质上具有价值理性取向。而实证主义则不同,实证领域的各种规则与经验技术本身属于现象界领域,是受因果性范畴所支配的。不仅如此,作为规范主的必然性。而要追溯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哲学与理性基础,康德的批判哲学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因此,笔者试图分析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及其相互关系,寻找其与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相关联的理论根据,在论证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基础上,进而有效地实现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优先性的哲学证明......”。
3、“.....纯粹理性又分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法律论文规范主义对实证主义优先性的现实意义。纯粹理性批判论述的是理论理性,而实践理性批判则论述实践理性。理论法律论文规范主义对实证主义优先性的现实意义的考虑,这使得公共行政在其发展过程出现了重效率效能而轻平等和公平的发展趋势。无论是传统公共行政学行为主义行政学,还是当今盛行的新公共管理都无例外过于注重实证主义价值。实证主义这种理论理性价值的过度发展必然会使公共行政的实践理性价值处于边缘化的境地,其结果会使公共行政学因忽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本质差异而彻底丧失其公共性。因此,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优先性的目的在于捍卫公共行政学的公共性价值,避免公共行政学地追求技术理性取向。第,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捍卫公共行上,进而有效地实现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优先性的哲学证明。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纯粹理性,纯粹理性又分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
4、“.....因此,人们的纯粹实践理性使得宪法和法律的制定是出于人们自由意志的结果,服从宪法和法律等于服从于人们自身的自由意志。这样来,实践理性的内在要求是个人在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下行使权利。而个人权利必须受限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则正是规范主义的实质。规范主义所强调的自由本身是宪法法律之下的自由,而道德法则与宪法法律正是自由意志在实从于其自身的自由意志。因此,作为本体领域的规范主义本身是不受机械因果律限制的,自由意志本身是种超验的无限。公共行政中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在哲学与理性层面上分别属于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因此,在公共行政实践中,者在相互结合时必然会产生矛盾冲突。通过对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的有效论证,我们能够推导出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这对于公共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第,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维护公共行政学的公共性......”。
5、“.....康德认为,理论理性要真正实现对自然界的认识,必须要将认识的对象限定为经验的领域,而不是超验的领域。人通过理论理性来把握自然界,建立自然科学的,支配大自然的,从而使自然科学的知识得以可能。由此可见,理论理性从本质上具有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取向。与理论理性强调人为自然界立法不同的是,实践理性强调人为自己立法。实践理性是指理性的意志功能和活动,康德实践理性学说即伦理学的主旨就在于考察人的实践行为中,人类的伦理道德何以可能。实践理性强调善和恶的概念必须不然要优先于基于人的感性现象的理论理性。作为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具体表现的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也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规范主义注重平等公平自由等理念,具有价值理性的特性。价值理性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价值及追求的自觉意识......”。
6、“.....价值理性本身强调人的主体性,并将人视为目的。而实证主义则注重效率效能经济等理念,具有工具理性的特性。工具理性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最有效达至目的的理性,是种以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先于道德的法则,而只在这法则之后并通过它来得到规定。康德认为自由是实践理性的前提条件。道德律建立在自由意志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自由意志能够为自己立法,这样种理性便是纯粹实践理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实践理性本质上具有价值理性取向。而要追溯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哲学与理性基础,康德的批判哲学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因此,笔者试图分析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及其相互关系,寻找其与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相关联的理论根据,在论证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基而实证主义则不同,实证领域的各种规则与经验技术本身属于现象界领域,是受因果性范畴所支配的。不仅如此......”。
7、“.....因为实证领域的各种规则与技术本身是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人在现象界领域活动的必然结果。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实证主义的经验技术规则应服从于规范主义中的人的自由意志的,因而,规范主义相对于实证主义而言具有优先性。根据目的优先于手段。康德指出,人是意义的载体,如果没有人类,整个世界就会变成片荒野。世界只是因为有了人才变得有意义,这便实证主义的优先地位。现在我们来分析下康德的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大根据,据此,我们也可以相应地对规范主义优先于实证主义进行逻辑证明。根据本体优先于现象。本体与现象作为康德哲学中的对基本范畴分别属于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的对象。在康德看来,现象是物自体作用于人的感官,从而产生的种表象。而本体作为物自体则是产生现象的终极本原。现象是受制于机械因果律的,而本体则不然,它是种无根据的存在......”。
8、“.....其本身是种超验的无限。因此,在康德看来,现象是受制于本体的表象,有利于凸显人本位的价值理念。康德的实践理性告诉我们要将人看作目的和绝对价值,因此,与实证主义中的理论理性过于强调政府效率的工具化取向相比,规范主义强调人本位的实践理性取向。这主要表现为两点是要求公共部门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与人民权利的受托者的身份严格按照法律人民的意志与契约来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否则就将他们换掉甚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是要求政府扩大公众民主参政的渠道,以保护公民主权的地位。因此,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能够促使公共部门更加凸显人本位价值理念,从而有效地保障公民践理性作用下的必然选择。由此可见,实践理性和规范主义是脉相承的。实践理性是规范主义的基石,而规范主义则是实践理性的实现形式实践理性为规范主义提供了哲学与理性基础,而规范主义是实践理性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应用。从实证主义与理论理性的关系来看......”。
9、“.....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受科学主义,特别是牛顿物理学经验分析研究方法的影响较深。在科学主义的指引下,康德通过证明只有运用知性范畴把握经验事物,将因果性法则变为认识的先天原则,从而使因果关系由事实的必然性转为逻先于道德的法则,而只在这法则之后并通过它来得到规定。康德认为自由是实践理性的前提条件。道德律建立在自由意志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自由意志能够为自己立法,这样种理性便是纯粹实践理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实践理性本质上具有价值理性取向。而要追溯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哲学与理性基础,康德的批判哲学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因此,笔者试图分析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及其相互关系,寻找其与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相关联的理论根据,在论证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基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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