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如在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案中,商务部给反倾销申请中提到的所有生产商和出口商以及构成进口数量的出口商都寄送了调查问卷,并且对没有回答问卷的企业又重新发送了调查问卷在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中,商务部向中国商务部寄送了调查问卷,请求后者将问卷告知所有调查期间被美国海关认定为出口受诉产品已达商业规模的出口商以及美国内产业在反倾销申请书中提到的中国企业在对华鲜蒜反倾销案中,商务部认定香港企业不合作的理由是该企业在收到调查问卷后没有回答问卷。尽管商务部宣称回答调查问卷是获得单独税率待遇的必要条件,但同时也承认裁决中并没有特别规定今后的案件中必须要裁决中对于外国企业如何获得单独税率几乎没有提及,这使商务部的主张备受质疑,比如在自行车案中,商务部认为出口商为外国企业时不需要进行单独税率分析。此外,商务部在些案件中并不依据对调查问卷的回答来给予企业单独税率待遇,而是依据其他信息,比如在对华鲜蒜反倾销案中......”。
2、“.....在该案中商务部授予没有回答其调查问卷的香港企业单独税率待遇,唯的理由是该企业的通讯地址在香港在对华石油蜡烛反倾销案中则要求欲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同时回答调查问卷和调查问卷。在决定是否给予单独关税待遇时,商务部采取了两步走测试方法,第步首先确定利害关系方是否受政府控制,如果发现利害方不受政府控制,则商务部必须确定对其适用的税率,在鲜蒜案中采用此方法,商务部首先给予没回答问卷但地址在香港的企业单独税率待遇接商务部拒绝接受达艺提交证据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将此案发回商务部进行重新审查。基本案情年月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卧室用木制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月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启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立案调查。月日,美商务部首次向中国商务部和家中国家具生产商发送质量和价值调查问卷即调查问卷,要求在年月日前提交问卷。年月日......”。
3、“.....但仍按时提交了调查问卷。年月日,美商务部第次发送基本资料调查问卷,即问卷,要求在月日前提交问卷。这次只寄给中国商务部和家认定属于强制调查方的企业,达艺不在这家企业之内。引证的以往裁决不能降低达艺对商务部抱有的合理预期,即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将遵循既定规则。在商务部举出的所有裁决中有件除外,商务部都尽力向当事人发商务部重审。美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发回商务部重申审查的判决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是美商务部没有就达艺公司是否为中国香港企业进行事实审查,因此法院推定达艺为中国香港公司是美商务部未能证明已及时向达艺发送问卷,故法院推定商务部没有向达艺发送问卷。基于这两点,法院认定商务部拒绝采纳达艺提交的证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发回重申。但同时法院也承认商务部如经过事实调查,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形下,有权做出达艺不是中国香港企业,并且已按时向达艺发送问卷的认定......”。
4、“.....其中受诉中国企业未收到商务部调查问卷,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反驳受政府控制的假定,因此商务部认定该企业为政府控制企业,法院认为根据商务部实体法规定的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应该知道在反倾销调查中欲反驳受政府控制的假定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因此认定商务部的该做法是适当的但法院接着指出本案中达艺家法律论文司法反倾销裁决审查中国商务部的通知,鉴于以往裁决中需要参考调查问卷的实践,达艺应当知道需要提交调查问卷。商务部认为,达艺应当从以往的裁决中推导出需要提交调查问卷,而不是法律明文规定达艺要提交该调查问卷。法院认为商务部的这理由站不住脚,其主张没有说服力。法院从以下点进行了分析法院认为既然商务部明确公布了其提供直接通知的规定,那么当事人就没有义务去彻底检查商务部以前做出的裁决以便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商务部发送调查问卷时同时附有封信函告知除了回答调查问卷外还需要提供其他信息......”。
5、“.....商务部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当事人要想获得单独税率待遇必须回答不同的调查问卷,法院认为商务部的此种解释可能算是对这句话种理解方式,但是更好的种解读是商务部保留进步询问有关信息的权利。毕竟这句话也没有说清回答这份问卷业,达艺不在这家企业之内。司法反倾销裁决审查内容提要本文涉及美国商务部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案裁决中拒绝给予达艺家私单独税率待遇是否合法的问题,分析了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该裁决的司法审查并对该案的基本案情法院分析进行了归纳,对其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作了简要评析。摘要题案例分析关键词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正当程序司法审查正文美国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近亿美元,是中国入世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从年月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卧室用木制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到年月日美商务部对此案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进行修正,历时年多。年月日......”。
6、“.....判定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中商务部拒绝接受达艺提交证据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将此案发回商务部进行重新审查。法院分析本案的背景是美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赖中国政府行政机关来提供通知是违背法理的。法院认为商务部不应该任意反复无常地行使其行政权力,特别是在商务部自己已经明确必须履行的义务时更应该遵守在中国半导体反倾销案中,商务部阐述了有关调查问卷的相关政策。这样来,商务部信赖中国商务部通知国内利害关系方的基础仅仅是后者的恩惠或自由裁量权,这是不合法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就是行政机关做出最终决定时有自由裁量权但并不是说其有权忽视做出决定过程中的行政程序,也不能任意武断地使用行政程序。本案中中国商务部并没有负责向香港公司转寄信息的义务,而且商务部也未要求中国商务部将调查问卷传送第方,因此法院认为商务部信赖中国商务部转寄通知信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7、“.....调查问卷前提下,达艺家私是否应当知道需要提交相关信息的争论在上述两点主张不被法院支持下,商务部退步称即使达艺没有收到,商务部要求当事人主动询问程序规则的做法除非明确指示将违反自由信息法的明确规定。尽管本案中原告达艺可能没有尽到被告所称的勤勉义务,但是被告商务部也没有遵守应在联邦公告上公布规则的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关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谁应该承担责任,国会在案中已经判定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责任。行政程序法规定凡是影响个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则都必须遵循既定程序予以公布以防不公开的临时裁决固有的任意武断。因此,被告的主张是不成立的。要求达艺承担询问义务违背了最高法院在,合理通知原则,当涉及当事人提交任何将影响其权利的信息的最后期限时必须给予当事人合理通知。本案中,商务部不仅应当向利害关系方直接寄送调查问卷,还应当提供书面通知请求,这比合理通知要求更高。因此......”。
8、“.....商务部在木质卧室家具案中将年月日定为提交调查问卷的最后期限,该期控制,如果发现利害方不受政府控制,则商务部必须确定对其适用的税率,在鲜蒜案中采用此方法,商务部首先给予没回答问卷但地址在香港的企业单独税率待遇接下来第步商务部要为这些不受政府控制的企业选择不同于普遍税率的单独税率,如根据鲜蒜案中的方法,商务部应该给予达艺家私单独税率待遇然后确定具体税率,但是在本案中商务部没有这么做,而是在定程度上将受政府控制的假定等同于不利信息裁决,忽视了法院再强调的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机会来回应商务部的请求。鉴于以上分析,法院认为未收到商务部请求提交调查问卷情况下,达艺家私不负有知晓需向商务部提供哪些信息的义务。争论商务部提出的最后个辩解是,如果达艺不知道需要提交什么信息,则需要主动询问商务部相关程序规则,理由是商务部在开始反倾销调查通知中提供了咨询用的联系方式。因此......”。
9、“.....甚至早于商务部向达艺发送拒绝接受其提交的调查问卷的信函之日年月日,美商务部函告达艺拒绝接受其提交的调查问卷。因此没有证据表明达艺在年月时有必要就程序问题主动询问商务部。法律论文司法反倾销裁决审查。基本案情年月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卧室用木制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月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启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立案调查。月日,美商务部首次向中国商务部和家中国家具生产商发送质量和价值调查问卷即调查问卷,要求在年月日前提交问卷。年月日,达艺家私有限公司虽直未接到美商务部直接通知,但仍按时提交了调查问卷。年月日,美商务部第次发送基本资料调查问卷,即问卷,要求在月日前提交问卷。这次只寄给中国商务部和家认定属于强制调查方的企引证的以往裁决不能降低达艺对商务部抱有的合理预期,即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将遵循既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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