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法确立的项制度在标准中的体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宪法中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
2、“.....种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任制,坚持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都是预防策略。第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
3、“.....第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九项制度在标准中的体现网络版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确立的项制度在标准中的体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宪法中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
4、“.....包括如下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项权益和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追究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十项法律制度。其中前项制度的内容在标准的条款中均有相应的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和组织保障安全生产法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条规定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指标,对重大风险制定管理方案,同时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运行控制,包括操作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物料安全管理安全设计管理租凭承包管理等......”。
5、“.....规定机构职责权限,提供各种资源,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和沟通,保证全员参与和监督,对运行过程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事件事故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和预防措施,对应急措施的响应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完善,通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实施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法中确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员工权及作业性质环境的变化和作业场所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重视安全资质及教育培训的结果。标准也非常重视培训,条款的标题即为培训意识和能力。该条款规定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安全健康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程序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后果......”。
6、“.....其中前项制度的内容在标准的条款中均有相应的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和组织保障安全生产法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安全生产法第条规定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7、“.....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根据评价结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策划。标准条款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括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组织应确保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标准条款也有源头保障的条款,即条第款为从培训的结果。标准也非常重视培训,条款的标题即为培训意识和能力。该条款规定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安全健康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
8、“.....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健康效益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安全生产法的第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目标。安全生产的主体在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实施与保障运行机制,以上大目标可以通过实施标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来实现。安全生产法指明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与义务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度同时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运行保障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十项法律制度。其中前项制度的内容在标准的条款中均有相应的体现......”。
9、“.....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物料安全管理安全设计管理租凭承包管理等,明确培训要求,规定机构职责权限......”。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