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格式:word 上传:2025-12-18 03:07:43
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各单位经解密审核,对本单位或者下级单位尚在单位,可以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定密授权,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有关单位申请定密授权,应当书面说明拟申请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依据和理由。第十条总局和各省局收到定密授权申请后,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审查。对符合授权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在壳体及封面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定密授权不得超出授权机关的定密权限。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得再行授权。第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总局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办理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第十条各单位确定国家秘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注明承办人定密责任人和定密依据。第十条国家秘密具体的保密期限般应当以日月或者年计不能确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解密条件应当明确具体合法。除保密事项范围有明确规定外,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第十条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单位同意。原定密单产生超出其定密权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可以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定密授权,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有关单位申请定密授权,应当书面说明拟申请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依据和理由。第十条总局和各省局收到定密授权申请后,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以下简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即视为解密。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自行解密。第十条保密事项范围明确规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各单位不得擅自解密确需解密的,应当按程序报规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第十条除自行解密的外,国家秘密解除应当按照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章定密责任人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指定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定密授权不得超出授权机关的定密权限。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得再行授权。第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第十条总局和各省局应当对各自所授定密权单位行使所授定密权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第十条被授权单位不再经常产生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授权事项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授权机关承担总局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各省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单位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第条没有定密权但经常即近年来年均产生件以上,下同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延长保密期限的书面通知,应当于原定保密期限届满前送达知悉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人员。第章国家秘密解除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每年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的,及时解密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各单位经解密审核,对本单位或者下级单位尚在范围内的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单位同意。原定密单位对扩大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作出详细记录。第十条国家秘密变更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位或者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国家秘密标志附近标明变更后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第十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定密工作。上级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发现下级单位定密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也可以直接作出确定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违反本规定,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审查。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应当作出定密授权决定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授权的决定。定密授权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和具体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各单位执行上级单位或者办理其他单位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所执承担总局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各省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单位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第条没有定密权但经常即近年来年均产生件以上,下同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第十条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单位同意。原定密单限。延长保密期限的书面通知,应当于原定保密期限届满前送达知悉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人员。第章国家秘密解除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每年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的,及时解密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各单位经解密审核,对本单位或者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变更后,原定密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第十条各单位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人员。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国家秘密标志附近标明变更后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第十条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单位同意。原定密单家秘密而未解除的十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第十条各单位未依法履行定密管理职责,导致定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第十条国家秘密知再经常产生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授权事项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授权机关应当及时撤销定密授权。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授权事项密级发生变化的,总局和各省局应当重新作出定密授权。第十条总局作出的授权决定和撤销授权决定,报国家保密局备案。各省局作出的授权决定和撤销授权决定,报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下列行为之的,各单位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应当确定国家秘密而未确定的不应当确定国家秘密而确定的超出定密权限定密的未按照法定程序定密的未按规定标注国家秘密标志的未按规定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的未按要求开展解密审核的不应当解除国家秘密而解除的应当解除承担总局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各省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单位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第条没有定密权但经常即近年来年均产生件以上,下同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对扩大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作出详细记录。第十条国家秘密变更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变更后,原定密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第十条各单位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人员。有关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即视为解密。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自行解密。第十条保密事项范围明确规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各单位不得擅自解密确需解密的,应当按程序报规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第十条除自行解密的外,国家秘密解除应当按照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即视为解密。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自行解密。第十条保密事项范围明确规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各单位不得擅自解密确需解密的,应当按程序报规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第十条除自行解密的外,国家秘密解除应当按照同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下一篇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1)
1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2)
2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3)
3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4)
4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5)
5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6)
6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7)
7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8)
8 页 / 共 9
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网络版).doc预览图(9)
9 页 / 共 9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