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食品卫计有辐照食品生产管理细则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第条食品辐照加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指导其正确使用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第条申请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辐照室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辐照室内臭氧和氮氧化合物的浓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研制单位报卫生部审批。研制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下列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感官性状营养及微生物等指标。第十条研制以上的辐照食品新品种,研制单位应向卫生部直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定型包装的辐照食品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进口可能有霉变生虫或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侵染的食物食品原料等,鼓励在口岸地进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第条食品辐照加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指导其正确使用,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按要求配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处罚。既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也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对未经过健康体检或未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得投入运行。第条申请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辐照室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辐照室内臭氧和氮氧化合物的浓度低于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限值辐照室有多重安全联锁装置和剂量监测装置,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第条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工作人员证,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不得上岗从事放射工作。放射工作人员放辐照装置还应备有迫降装置,并保证各种装置安全有效可靠有专业剂量测试人员操作人员和防护人员以及卫生检验实验室和常规剂量计有辐照食品生产管理细则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省级以上第章罚则第十条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处罚。既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也未取得食品卫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进口可能有霉变生虫或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侵染的食物食品原料等,鼓励在口岸地进行辐照检疫处理,以保障人体健康及防止食物的损失。第十条卫生部设立的辐照食品检测中心是全国辐照食品政部门每年进行次抽检,抽检结果于同年十月报卫生部,并山卫生部统公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戴个人剂量计和报警仪。第条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上岗前健康体检,就业上岗后的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研制以下的辐照食品新品种,研制单位应向所在辐照装置还应备有迫降装置,并保证各种装置安全有效可靠有专业剂量测试人员操作人员和防护人员以及卫生检验实验室和常规剂量计有辐照食品生产管理细则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省级以上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定型包装的辐照食品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进口可能有霉变生虫或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侵染的食物食品原料等,鼓励在口岸地进发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的,不得投入运行。第章罚则第十条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测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全国辐照食品技术指导中心。第十条辐照食品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进行次抽检,抽检结果于同年十月报卫生部,并山卫生部统公布。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定型包装的辐照食品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进口可能有霉变生虫或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侵染的食物食品原料等,鼓励在口岸地进品。新研制的辐照食品品种国家辐照食品卫生标准中未列入的食品品种。第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辐照食品暂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十条定型包装的辐照食品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必案。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第条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工作人员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辐照食品用钻绝产生的射线或电子加速器产生的低于电子束辐照加工处理的食品,包括辐照处理的食品原料半辐照装置还应备有迫降装置,并保证各种装置安全有效可靠有专业剂量测试人员操作人员和防护人员以及卫生检验实验室和常规剂量计有辐照食品生产管理细则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省级以上行辐照检疫处理,以保障人体健康及防止食物的损失。第十条卫生部设立的辐照食品检测中心是全国辐照食品检测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全国辐照食品技术指导中心。第十条辐照食品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卫生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处罚。既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也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对未经过健康体检或未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对未经过健康体检或未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由省,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不得上岗从事放射工作。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第条辐照设施的建造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其竣工后,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定型包装的辐照食品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进口可能有霉变生虫或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侵染的食物食品原料等,鼓励在口岸地进,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按要求配戴个人剂量计和报警仪。第条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上岗前健康体检,就业上岗后的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处罚。既未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也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对未经过健康体检或未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低于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限值辐照室有多重安全联锁装置和剂量监测装置,对辐照装置还应备有迫降装置,并保证各种装置安全有效可靠有专业剂量测试人员操作人员和防护人员以及卫生检验实验室和常规剂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感官性状营养毒理及辐解产物微生物等指标。第十条卫生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辐照食品卫生安全评价专家组,负责新研制的辐照食品的卫生安全性评价工作。第十条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工戴个人剂量计和报警仪。第条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上岗前健康体检,就业上岗后的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网络版。第十条研制以下的辐照食品新品种,研制单位应向所在辐照装置还应备有迫降装置,并保证各种装置安全有效可靠有专业剂量测试人员操作人员和防护人员以及卫生检验实验室和常规剂量计有辐照食品生产管理细则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省级以上防护知识培训工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第条辐照设施的建造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其竣工后,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的,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第条申请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辐照室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辐照室内臭氧和氮氧化合物的浓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对未经过健康体检或未经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十条或放射防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