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并逐级申报经审批后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提示用户自行整改。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应要求用户签收。燃气经营企业在入户检查时,发生下列情况,应做好相关记录。用户拒绝入户的拒绝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不签收整改通知书的。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燃气经营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次对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次......”。
2、“.....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宜建立燃气管网地年限应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年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年。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管线之间应保持定的距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厂站的生产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通道。厂站内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外的建构筑物之间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厂站边界应设置围墙或护栏。不同类型的燃气储罐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站内设置调压装置的建筑物或露天设置的调压装置与周围建次对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次。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资料......”。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燃气业务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知识解读网络版气等生产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应设安全员。参加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在作业中应对放散点进行监护。以及钢制管道带压封堵技术规范石油工业带压开孔作业安全规范和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
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阀门井和检查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井检查井内作业前还应检查有无其他有害气体,确定安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燃气业务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知识解读网络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燃气服务导则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参见附录,向用户宣传使用的科学知识。燃气服管理有关知识解读网络版......”。
5、“.....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并逐级申报经审批后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号第十条当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现场人员按照应急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事故现场指挥应优先做好险区人员疏散和防护,确保受伤人员医疗急救措施及时到位......”。
6、“.....并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到过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应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应管制交通,严禁烟压缩机房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依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讯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未经批准严禁在场站内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设立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小时报修电话,抢修人员......”。
7、“.....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
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作业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并逐级申报经审批后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应在抢修完毕后补办手续。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生产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废的气瓶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应贴合格标识。燃气业务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知识解读网络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9、“.....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燃气生产运行安全监督城镇燃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燃气生产运行安全监督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务导则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组织对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应有用户签字。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履行告之义务,并按照规定的燃气设施维护更新责任范围实施相关工作,或者提示用户自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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