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证报告对超过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第十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施项施工方案的......”。
2、“.....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在施工现场显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网络版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年月日第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根据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次修订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3、“.....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网络版。第十条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网络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第十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第十条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第十条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第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乡建设部令第号第次修订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第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名......”。
6、“.....第十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第十条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年月日第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发布......”。
7、“.....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监督管理。第章前期保障第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第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第条建设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网络版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8、“.....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第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年月日第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根据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次修订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十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年修订年月日第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根据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工序......”。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第十条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第十条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条的程序。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第章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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