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以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防治污染告表。特殊情况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的污染程度确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止网络版。区域开发项目应当在总体规划建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应当通部门确认,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响说明。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抄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条建设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论进行审查,决定批准或者签署意见。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后,需要改变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的......”。
2、“.....第十条建设单位向建设规划土地银行水利电力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时,应当报送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明。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止网络版,并确定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限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转。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经试运行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改进。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指标,造成严重污染的以及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或者建成后未经环境,按照有关规定抄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十条建设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应当在建设项目设计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的形式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第十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国家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编制的......”。
3、“.....可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当事人被处罚后,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治理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转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报告,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填写。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任务,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对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同时遵守我国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的有关规定。第章项目设立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条建设项目立项前,建设收缴其评价所得费用。第十条区域开发管理机构未按规定编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开发建设,限期补报。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破坏后果的......”。
4、“.....可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当事人被处罚后,并不免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说明,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响说明。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生产或者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擅自新建禁止建设的项目的,处以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编报环境影响报告和办理同时预审单擅自施工的,处以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防治污染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经试运行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改进......”。
5、“.....造成严重污染的以及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或者建成后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建设项目即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转的,必须停止试生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转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止网络版。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止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本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境影响报告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和国家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情况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的污染程度确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第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应分别在十日十日内,对环境影响报告的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说明,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6、“.....应当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手续。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响说明。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并确定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限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转。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经试运行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改进。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指标,造成严重污染的以及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或者建成后未经环境响评价单位违反本条例造成评价结论严重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中止评价或者吊销评价证书,收缴其评价所得费用。第十条区域开发管理机构未按规定编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开发建设,限期补报......”。
7、“.....第十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满前十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转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并确定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限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转。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经试运行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改进。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指标,造成严重污染的以及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或者建成后未经环境用能耗物耗较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取综合利用等防治污染的措施,保护环境。第十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转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报告......”。
8、“.....并确定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限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转。防治污染设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同时遵守我国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的有关规定。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止网络版。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生产或者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擅自新建禁止建设的项目的,处以万元以上十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区域开发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第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同时。第条建设项目应当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说明,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
9、“.....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环境影响说明。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建设项目即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转的,必须停止试生产或者试运转。第十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期满前十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防治污染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排除危害,可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当事人被处罚后,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治理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转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试生产或者试运转报告,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染设施设计文件而施工的,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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