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别办理船舶登记。即属序的维护,岸线或水域的使用管理,水上水下施工,锚地泊区的勘划和调整,交通管制及发布航行通告。警告等,由长江港航监督局按照内河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有关船舶登记船舶签证船员发证事故统计等资料情况,要定期送长江港航监督局船员要求和办法,由长江港航厅。危险货物督管理船舶运载危险货物包括核发准单,现场监督检查监装监卸等,按照船舶进出口签证的分工,由各签证部门负责进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原则上在港或停泊船舶,按船舶进出口签证的分工,分别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长江干线上在航船舶的安全检查,由长江港航监督局与各有关省港对策共同搞好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江港航监督局和沿江各省交通厅,要按国务院及交通部有关规定,对港航监督人员的着装进行次检查整顿,凡任意扩大着装范围和超过标准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2、“.....这些机构是设置局或处或所或站,以及级别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原长江航政管理局和各省港航监督部门设置在长江干线的不属于级管理机构的基层单位,改称港航监督站,并在前面冠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长江港航照船舶进出口签证的分工,由各签证部门负责进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原则上在港或停泊船舶,按船舶进出口签证的分工,分别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建立和健全港航监督各级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使港航监督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正规化。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河条例的规定,从年月日开始,统名称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改名为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原对外名称不变现有的航政分局改为长江港航监督局。其机构级别和隶属关系不变......”。
3、“.....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有关船舶登记船舶签证船员发证事故统计等资料情况,要定期送长江港航监督局船员要求和办法,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商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拟定。长江干线上发生的属本省船舶的单方和纠纷事故由本省港航监督部门调查处理,除此以外的其他事故均由长江港航监督局长江出海船舶江苏省在沿海航行船舶除外,均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办理登记。长江干线上在航船舶的安全检查,由长江港航监督局与各有关省港航监督部门协商设置固定检查部进行检查。长江港航监督局可对复杂险要航区重点渡口渡船及认为需要的地区,派出巡逻艇,加强对在航船舶的监督巡视,发现为主进行调查。沿江各省交通厅港航监督部门应每月将船舶在长江干线发生的水上交通海损事故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在报交通部的同时,抄送长江港航监督局,长江港航监督局在汇总后报部,并同时抄送各有关省交通厅。危险货物督管理船舶运载危险货物包括核发准单......”。
4、“.....按各省港航监督部门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按照内河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对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的业务作如下分工船舶登记原则上仍按国务院颁发国家号文件的时间为限,按当时船舶所有人的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分工,分别办理船舶登记。即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河条例的规定,从年月日开始,统名称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改名为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原对外名称不变现有的航政分局改为长江港航监督局。其机构级别和隶属关系不变。各省市地县港航监督机构可改称为港航监督这名称并在前冠以等规定,经交通部批准后颁行。交通部委托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江省交通厅各自按统标准审查和颁发主考人员证书。长江港航监督局与各有关省港航监督部门,要积极准备,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统命题统考试。舶船进出口签证管理凡行驶在长江干线的船舶,原则上按照船舶登记的分工......”。
5、“.....各港航监督部门要定期开展行业风纪检查,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时,积极筹建长江港航监督风纪举报中心更好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长江港航监督局和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应建立季度或年度的联系制度,以便紧密配合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分析安全形势研讨为主进行调查。沿江各省交通厅港航监督部门应每月将船舶在长江干线发生的水上交通海损事故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在报交通部的同时,抄送长江港航监督局,长江港航监督局在汇总后报部,并同时抄送各有关省交通厅。危险货物督管理船舶运载危险货物包括核发准单,现场监督检查监装监卸等,按。这些机构是设置局或处或所或站,以及级别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原长江航政管理局和各省港航监督部门设置在长江干线的不属于级管理机构的基层单位,改称港航监督站,并在前面冠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长江港航院召开的全国交通安全工人会议精神......”。
6、“.....按照统政令,分工管理,机构不动,收费不变的原则,本着有利于发挥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和长江航政局两人积极性,有利于发展长江水系航运事业的宗旨,特作如下决定统港航监督机构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省市地县名。这些机构是设置局或处或所或站,以及级别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原长江航政管理局和各省港航监督部门设置在长江干线的不属于级管理机构的基层单位,改称港航监督站,并在前面冠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这些机构是设置局或处或所或站,以及级别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原长江航政管理局和各省港航监督部门设置在长江干线的不属于级管理机构的基层单位,改称港航监督站,并在前面冠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长江港航为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交通安全工人会议精神......”。
7、“.....按照统政令,分工管理,机构不动,收费不变的原则,本着有利于发挥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和长江航政局两人积极性,有利于发展长江水系航运事业的宗旨,特作如下决定统港航监督机构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系进行分工,分别办理船舶登记。即属于中央直属航运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船舶,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办理登记。为保持管理的相对稳定,上述单位的船舶暂不因行政隶属关系的改变而变更船舶登记机关。地方各航运工矿企事单位及乡镇船舶,由各省航监督机关登记。按上述分工,双方有交叉的,可按上督局和有关省的港航监督部门分别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外省驶入的内河船舶,由当地地方港航监督部门办理进出口签证。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这决定,开创长江干线港航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附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年十月十日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主进行调查......”。
8、“.....抄送长江港航监督局,长江港航监督局在汇总后报部,并同时抄送各有关省交通厅。危险货物督管理船舶运载危险货物包括核发准单,现场监督检查监装监卸等,按监督局要按部即将颁发的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组织规定长江干线不同等级的船员考试统标准和具体办法,并报部审定发布施行。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类等级船舶的船员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有关考试的其他规定。由长江港航监督局会同有关省港监督部门拟定各级主考人员适任条件认可程序,主考范围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河条例的规定,从年月日开始,统名称为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改名为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原对外名称不变现有的航政分局改为长江港航监督局。其机构级别和隶属关系不变。各省市地县港航监督机构可改称为港航监督这名称并在前冠以省市地县名属于中央直属航运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船舶,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办理登记。为保持管理的相对稳定......”。
9、“.....地方各航运工矿企事单位及乡镇船舶,由各省航监督机关登记。按上述分工,双方有交叉的,可按上述原则进行协商调整。航行国际航线述原则进行协商调整。航行国际航线长江出海船舶江苏省在沿海航行船舶除外,均由长江港航监督局办理登记。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这决定,开创长江干线港航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附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年十月十日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为落实国务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这些机构是设置局或处或所或站,以及级别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原长江航政管理局和各省港航监督部门设置在长江干线的不属于级管理机构的基层单位,改称港航监督站,并在前面冠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关于长江干线港航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决网络版。长江港航监督局商沿江各省港航监督部门拟定......”。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