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使用人或其代理人与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联手续,该申请手续必须通过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办理。第十条中外合资,合作生产船站,其选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等必须经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章罚则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元为中国参加国际移动卫星组织业务协定的签字者和进行投资的经济实体,并作为中国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负责的唯经办机构。第条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在水上移动卫星通信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是行使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公约规定的作为进行投资和业务管理的经济实体享有的权力并履行本规则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未事先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测试设备擅自发送遇险紧急信息的船站发送电平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范围的。第章管理机构第条交通部是中国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的主管部门。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购买船站前,须确认该型船站已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类型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启用申请手续。第十条船站的安装必须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锁闭或取消已分配的识别码。第章船可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该产品类型批准手续,该申请手续必须通过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办理。第十条中外合资,合作生产船站,其选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论证等必须经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章罚则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用人或其代理人与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联系,填写规定格式的启用申请表,并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负责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启用手续。用户在获得识别码后其中型船站须按预定的日期与指定的岸站进行启用测试,经岸站确认船站合格后,方可接入卫星系统工作。符合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第十条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和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当事人对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型船站已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类型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启用申请手续。第十条船站的安装必须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锁闭或取消已分配的识别码。第章船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第十条陆上使用的船站,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行。交通部年十月日颁布的卫星水上通信管理规则同时废止。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第十条任何新型号船站产品的生产必须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鉴定认可后,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船站的租赁必须经过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第十条在客货轮油轮钻井平台渔船游艇海洋科学考察船和其他各种水上设施及运载工具上设置船站,须在投入使用个月以前由设备所有人使用人或其代理人与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联进行通信时,应使用北京岸站北京海事卫星地面站转接通过水上移动卫星进行保密通信时,必须使用北京岸站转接。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船站的租赁业务。中国生产船站设备的厂家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申请类型批准。编印并向用户提供船站使用手册及有关资料的无线电操作人员管理。船站的操作使用必须符合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船站的租赁业务。中国生产船站设备的厂家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申请类型批准。编印并向用户提供船站使用手册及有关资料,负责国内用户的咨询工作,协助用户选用船站类型,组织水上移动卫星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反本规则第十条或第十条的规定,船站的安装不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或用户擅自更改已分配的识别码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行。交通部年十月日颁布的卫星水上通信管理规则同时废止。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第十条任何新型号船站产品的生产必须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鉴定认可后,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购买船站前,须确认该型船站已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类型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启用申请手续。第十条船站的安装必须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锁闭或取消已分配的识别码。第章船废止。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第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船站的租赁必须经过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第十条在客货轮油轮钻井平台渔船游艇海洋科学考察船和其他各种水上设施及运载工具上设置船站,须在投入使用个月以前由设备所有人使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负责国内用户的咨询工作,协助用户选用船站类型,组织水上移动卫星通信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收取有关手续的必要费用和水上移动卫星通信费用。第章船站的购买租赁设置安装第条船站系无线电通信设备之,船站的购买设置除应符合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购买船站前,须确认该型船站已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类型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启用申请手续。第十条船站的安装必须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锁闭或取消已分配的识别码。第章船上述情况下,型船站除进行变更登记外,还必须重新进行启用试验。船舶报废时,用户应立即注销船站。第十条当船站的发送电平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范围时,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有权责承船站所有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该船站的使用。第十条在印度洋和太平洋覆盖区域内利用船站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未事先报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测试设备擅自发送遇险紧急信息的船站发送电平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范围的。第十条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和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通信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收取有关手续的必要费用和水上移动卫星通信费用。第章船站的购买租赁设置安装第条船站系无线电通信设备之,船站的购买设置除应符合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设备经过重大维修。固定安装的船站变更安装地点重新安装。在发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行。交通部年十月日颁布的卫星水上通信管理规则同时废止。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第十条任何新型号船站产品的生产必须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鉴定认可后,站的使用变更和注销第十条陆上使用的船站,必须持有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部门联合核发的无线电电台执照船上使用的船站,则应到原船舶电台发照部门办理设备核定表变更手续,方可投入使用。第十条安装在船舶及其他水上设施上的船站须由持有适当证用人或其代理人与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联系,填写规定格式的启用申请表,并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负责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启用手续。用户在获得识别码后其中型船站须按预定的日期与指定的岸站进行启用测试,经岸站确认船站合格后,方可接入卫星系统工作。联系,填写规定格式的启用申请表,并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负责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启用手续。用户在获得识别码后其中型船站须按预定的日期与指定的岸站进行启用测试,经岸站确认船站合格后,方可接入卫星系统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购买船站前,须确认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当事人对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行。交通部年十月日颁布的卫星水上通信管理规则同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网络版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购买船站前,须确认该型船站已通过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类型批准。否则,不予办理启用申请手续。第十条船站的安装必须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锁闭或取消已分配的识别码。第章船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反本规则第十条或第十条的规定,船站的安装不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或用户擅自更改已分配的识别码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反本规则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用人或其代理人与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联系,填写规定格式的启用申请表,并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负责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启用手续。用户在获得识别码后其中型船站须按预定的日期与指定的岸站进行启用测试,经岸站确认船站合格后,方可接入卫星系统工作。其义务。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国水上移动卫星组织岸站,并按国际移动卫星组织的要求,适时对岸站进行改造。拟定中国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的建设发展规划。第十条任何新型号船站产品的生产必须由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进行鉴定认可后,方可向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办理该产品类型批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在交通部领导下负责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的具体管理工作。第条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在对外承办水上移动卫星通信业务时,指派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英文为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反本规则第十条或第十条的规定,船站的安装不符合国际移动卫星组织制定的船站设计安装指南的要求或用户擅自更改已分配的识别码的,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第十条违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行。交通部年十月日颁布的卫星水上通信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