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应当与燃气燃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人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不得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第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燃气管理部门吊销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人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第十条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建设行政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管理工作。第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第章从业资格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有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应当设定保修期,保修期不得低于年。第十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维修的企业,应当是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设立的,或者是经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应当与燃气燃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检验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应当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出具时间等内容,并盖有企业公章,检验人员应当在合格证书具和相关产品聘用无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安装维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第章安装维修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应当由持有资质证书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进行。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受理用户安装申请时管理工作。第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第章从业资格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有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燃气管理部门吊销应企业申请通气验收。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通气验收不合格,确属安装质量问题的,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免费重新安装。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后,应当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通风防火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签名。第十条未通气的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后,还应当向燃气供应企业申请通气验收。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通气验收不合格,确属安装质量问题的,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免费重新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燃气管理部门吊销的安装维修业务。第十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原因造成燃气事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条燃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烧器具生产企业设立的,或者是经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应当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签订维修委托协议。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应当在小时内或者在与用户约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无岗位证书,擅自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管理工作。第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第章从业资格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有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燃烧器具生产企业签订维修委托协议。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应当在小时内或者在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派人维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间内派人维修。检验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应当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出具时间等内容,并盖有企业公章,检验人员应当在合格证书上签名。第十条未通气的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后,还应当向燃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网络版门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或者出卖资质证书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继续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燃气管理部门吊销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目录,并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应当设定保修期,保修期不得低于年。第十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维修的企业,应当是燃气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燃气管理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第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第章从业资格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有名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第章安装维修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应当由持有资质证书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进行。第十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受理用户安装申请时管理工作。第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第章从业资格第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有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向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取得资质证书的安装维修企业由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人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燃气燃烧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