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泰安威海日照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莱芜。表示发证的年号代表企业所在地级行政区域代号县市区名称代字缩写表示发证机关发证流水号举例济南市级发证鲁安经„‟号济南市中区发证鲁市中安经„‟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延续情况。第十条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印制,由各发证机关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自行购买。第十条经营许可证暂时由各发证机关采用打印模板进行打印,登陆下载中心书籍软件,点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打印软件及使用说明下载。国家安监总局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系统整合完成后,打印方式再另行通知。第十条各地安监部门自年月日起按照本。审查过程中的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间均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第十条企业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后,要由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复核确认,报发证机关备案。有储存设施的,还需要提交评价机构的复核证明。第十条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并送达企业或者通知企业领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本着谁发证,谁存档的原则,对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材料及审查书等进行存档。第章经营许可证书第十条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应当分别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通报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本机关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第十条各县级发证机关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级发证机关。市级发证机关于每年月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应当按照有关统计规定,将本行政山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照本细则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不包括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车用燃料如甲醇汽油醇烃复合燃料等暂不列入许可范围。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第条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新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执行新的规定。第章经营许可发证机关第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条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各设区市级安监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本市行政区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后,要由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复核确认,报发证机关备案。有储存设施的,还需要提交评价机构的复核证明。第十条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并送达企业或者通知企业领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本着谁发证,谁存档的原则,对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材料及审查书等进行存档。第章经营许可证书第十条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应当分别载明下列事项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注册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仓储经营带有储区内现有分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按照本地规划,有计划地迁入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第章企业申请第十条依法登记为企业且具备本细则第章规定条件的经营企业,向所在地注册地址市或县市区级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山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山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条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条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所在地级行政区域代号县市区名称代字缩写表示发证机关发证流水号举例济南市级发证鲁安经„‟号济南市中区发证鲁市中安经„‟号。发证机关有效期延续情况。第十条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印制,由各发证机关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自行购买。第十条经营许可证暂时由各发证机关采用打印模板进行打印,登陆下载中心书籍软件,点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打印软件及使用说明下载。国家安监总局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系统整合完成后,打印方式再另行通知。第十条各地安监部门自年月日起按照本细则的编号规则和证书格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换发新证,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待证件到期后再按本规定换发。第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第条从事仓储经营的企业,仓储设施应当满足所储存品种的储存条件。仓储设施整体出租的,应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仓储设施同时分租给不同企业的,由该仓储经营企业按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鲁政办发„‟号的要求实行统安全管理。第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安全许可手续。新建储存经营项目应设在十条经营许可证延期变更或者被依法撤销注销的,企业应将原许可证正本副本交回发证机关。第十条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经营许可证,发生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交当地新闻媒体公告遗失的证明材料或者毁损件,发证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正副本内容不变,载明补领和补领日期。第十条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内设机构应当根据工作人员的审查意见研究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并由发证机关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中,变更申请受理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审查过程中的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企业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间均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第十条企第章取得经营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第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监总局令第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条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照本细则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不包括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车用燃料如甲醇汽油醇烃复合燃料等暂不列入许可范围。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第条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新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执行新的规定。第章经营许可发证机关第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许可证直接换证征求意见表‣,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死亡事故或者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服从安监部门管理,在历次安全检查中未发现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隐患或者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已全部整改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外,还需要取得并提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需要取得级以上达标证书,才可免于提交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但仍需由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合格后才可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