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十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年最新版本物业管理法相关规定打印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十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十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第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的资料。第十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年最新版本物业管理法相关规定打印版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第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十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十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年最新版本物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以上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十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第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十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十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