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的应书面向申请人予以说明省商务厅在受理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制度,河北省拍卖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由省商务厅另行制定。第十条省商务厅负责对违反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从事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和拍卖师,按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章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河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第十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拍卖业的特点拍卖的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拍卖内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省商务厅每年度对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拍卖企业应按省商务厅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法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拍卖成交额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拍卖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含有拍卖字样。第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名注册拍卖师,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于每年的月份分两次从河北商务网上向省商务厅申报,对网上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本细则第条或第条所规定的材料式份送省商务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呈报分管厅领导,负责承办的市场体系建设处根据厅领导批示意见,对材料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予受理。省商务厅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员对经营义。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第十条省商务厅对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商务局和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省商务厅每年度对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拍卖企业财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委托的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确认指定。第条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属中直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独资或控股的,申请人可直接向省商务厅报送。其他申请人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实施行政处罚。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河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第十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拍卖业的特点拍卖的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据当地拍卖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申请拥有设区市或扩权县市行政区域内公物拍卖资格的,由企业向公物财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委托的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确认指定。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中,应当明确反映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第十条对拍卖业实行统计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第十条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可在每年的月份集中受理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申请,在当地年度规划发展指标未用完时,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所有申请材料应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向申请人予以说明省商务厅在受理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第条或第条所规定的材料式份送省商务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呈报分管厅领导,负责承办的市场体系建设处根据厅领导批示意见,对材料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予受理。省商务厅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员对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根据审核许可条件和全省拍卖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拟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手续。第十条省商务厅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第十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书之日起,个月内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其拍卖经营批准书自动失效。由省商务厅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第十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办拍卖会或没有按省商务厅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法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拍卖成交额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各设区市商务局和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第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投资者应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于每年的月份分两次从河北商务网上向省商务厅申报,对网上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本细则第条或第条所规定的材料式份送省商务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呈报分管厅领导,负责承办的市场体系建设处根据厅领导批示意见,对材料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予受理。省商务厅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员对经营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等标的拍卖应由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第十条拍卖企业从事公物拍卖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认定,其数量由认定部门根据当地拍卖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申请拥有设区市或扩权县市行政区域内公物拍卖资格的,由企业向公物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办意见并按程序逐级呈报。对经集体研究拟批准设立的,在河北商务网上予以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省商务厅负责颁发商务部统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下同对于不批准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手续。第十条省商务厅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于每年的月份分两次从河北商务网上向省商务厅申报,对网上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本细则第条或第条所规定的材料式份送省商务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呈报分管厅领导,负责承办的市场体系建设处根据厅领导批示意见,对材料齐全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予受理。省商务厅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员对经营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属中直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独资或控股的,申请人可直接向省商务厅报送。其他申请人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于每年的月份分两次从河北商务网上向省商务厅申报,对网上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本细则金为止。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第十条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可在每年的月份集中受理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申请营业纳税证明的,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后,省商务厅收回拍卖经营批准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第十条拍卖企业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布破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河北省拍卖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打印版。第条设立拍卖企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所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根据审核许可条件和全省拍卖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拟办意见并按程序逐级呈报。对经集体研究拟批准设立的,在河北商务网上予以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省商务厅负责颁发商务部统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下同对于不批准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财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委托的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确认指定。第条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属中直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独资或控股的,申请人可直接向省商务厅报送。其他申请人则按属地管理原则,报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经主管厅领导批准,可顺延十个工作日。从事公物拍卖资格第十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等标的拍卖应由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第十条拍卖企业从事公物拍卖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认定,其数量由认定部门根,在当地年度规划发展指标未用完时,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所有申请材料应在受理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