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略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限之第日起视为甲方将该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均自该日起转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年。乙方同意将该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机构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履行本合同附件确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倍的装修设备差价。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含时,按照本契约第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大写方式处理,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解除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双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认定双方有争议的,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条该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产生而未缴税费均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切税费及房屋使用公约约定范围内应缴付的费用则均由乙方承担。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最新的契约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最新的契约打印版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第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该理房屋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最新的契约打印版。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则发出书面催告书次。乙方末按催告书约定的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交付期限之第日起视为甲方将该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均自该日起转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年。乙方同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预售登记机关章经办人附件房屋状况略附件共有共用部位略附件付款方式略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内销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条甲方通过方式取得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取得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可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第十条在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向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申领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在取得该房屋之房地产权证后,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如发生上述事实,本合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见本合同附件该房屋的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第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币元大写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币元大写第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同及附件中的切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其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第十条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定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机构。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机构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第十条所有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预售登记机关章经办人附件房屋状况略附件共有共用部位略附件付款方式略甲方卖方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国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址邮编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住所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第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第十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第十条本契约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包括时,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保持不变。第十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第十条本契约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第十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第十条将该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机构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履行本合同附件确定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退房或要求甲方补偿倍的装修设备差价。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年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补偿倍的修复费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调同及附件中的切约定对乙方之受让人或其他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让人继承人或其他权利人均应无条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项法规条文及管理规定的约束。第十条乙方转让抵押或出租该房屋时,必须按规定办妥法定手续,并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机构。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机构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第十条所有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暂定名现定名内销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上述内销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局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第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该在有关合同及文件签订个月之内以书面形式将上述情况通知房屋管理机构。该房屋转让时,乙方在房屋管理机构接获上述通知前,对该房屋应支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切费用与开支仍负有责任。该房屋转让后,乙方及其受让人应共同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管理费结算和有关管理交接手续。第十条所有办理房屋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包括产权过户手续费登记费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缴付。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