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将败诉的原因归于法院的调查不力,造成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因此证据法律效果的不确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统,容易滋长腐败,不利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审判的核心。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此条规定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审判人员往往依靠直觉和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再者,当事人所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后,张坤石陆群芳夫妇在会市人民法院正门外服毒自杀。为此,肇庆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莫兆军,并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莫兆军的行为是依法办案还是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犯罪,大家众说纷纭。姑且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审判决后上诉申诉......”。
2、“.....在莫兆军案中,检察机关在两被告服毒身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莫兆军实质上是把依法应由被告李兆兴持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张妙金等人亲笔书写的万元借条后被证实是受胁迫向会法院提起诉讼下称借款案。庭审中,被告张等人称此借条系在第人冯用刀威胁之下出具的但事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亦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时举证责任已转移给被告方,既然被告不能举证理应承担对已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依规定第条规定判决被告败诉。法官莫兆军对借款案的审理是适度的,恰当的。纵观该民事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被告原本是有很多机会行使救济供述。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可能也无法对涉案的争议事实的客观性进行调查,法官判案应当也只能追求程序上的公正,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审查判断证据,最终对所形成的法律真实作出判决。关于莫兆军案的审判虽无诉申诉......”。
3、“.....在莫兆军案中,检察机关在两被告服毒身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莫兆军实质上是把依法应由被告承担的败诉风险转变为法官必须证明案件客观真实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近日,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了广东省肇庆会法官莫兆军涉嫌玩忽职守案以下称莫兆军案,该案的主要案情是原告在莫兆军所审的借款案中,原告李兆兴举出被告张坤石等人借款事实并附其欠条,而被告仅做口头驳斥并不能举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来看,此时举证责任已转移给被告方,既然被告不能举证理应上是对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种挑战。如果法官依法办案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律的悲哀。这就使人想到人大代表的人身权利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别保护......”。
4、“.....即使法官由于能况下,公安机关未必肯介入,李兆兴亦未必能如实供述。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可能也无法对涉案的争议事实的客观性进行调查,法官判案应当也只能追求程序上的公正,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审查判断证据,最终对所形以证明,该案承办人莫兆军据此判令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万元并计算利息,张妙金不承担还款责任其在借据上的签名系张小娇代写。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既未上诉亦未申诉,在进入执行程序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近日,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了广东省肇庆会法官莫兆军涉嫌玩忽职守案以下称莫兆军案,该案的主要案情是原告,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审判决后上诉申诉......”。
5、“.....在莫兆军案中,检察机关在两被告服毒身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莫兆军实质上是把依法应由被告友投稿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在莫兆军所审的借款案中,原告李兆兴举出被告张坤石等人借款事实并附其欠条,而被告仅做口头驳斥并不能举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来看,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力和认识水平的偏差办错案,还有审及申诉途径来救济,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莫兆军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做法事实上是对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种挑战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审判决后上诉申诉,而其恰恰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采取的做法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莫兆军案中......”。
6、“.....而法官的合法权益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即使法官由于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偏差办错案,还有审及申诉途径来救济,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莫兆军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做法事绳。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项重要原则,它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尊重的法律真实作出判决。关于莫兆军案的审判虽无结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如果法官依法办案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律的悲哀。这就使人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近日......”。
7、“.....该案的主要案情是原告担的败诉风险转变为法官必须证明案件客观真实的风险。法官在判案中不能查明客观真实就有可能犯玩忽职守罪,如此来有谁还敢去办案退言之,法官即使依职权请求公安机关调查不管法官的中立性,在两被告未服毒身亡的情时举证责任已转移给被告方,既然被告不能举证理应承担对已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依规定第条规定判决被告败诉。法官莫兆军对借款案的审理是适度的,恰当的。纵观该民事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被告原本是有很多机会行使救济应承担对已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依规定第条规定判决被告败诉。法官莫兆军对借款案的审理是适度的,恰当的。纵观该民事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被告原本是有很多机会行使救济,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审判决后上实......”。
8、“.....客观真实的理论依据是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网友投稿,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审判决后上诉申诉,而其恰恰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采取的做法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莫兆军案中,检察机关在两被告服毒身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莫兆军实质上是把依法应由被告率的提高,影响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客观真实在我国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建国以来,我国诉讼制度中确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真实。民事诉讼法第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时举证责任已转移给被告方,既然被告不能举证理应承担对已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依规定第条规定判决被告败诉。法官莫兆军对借款案的审理是适度的,恰当的......”。
9、“.....被告原本是有很多机会行使救济,为了还事实的本来面目,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人民法院往往依职权调查证据并将此作为定案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无法查明的时候因虑及错案追究而不敢迳行判决,由此而产生强行调解之风的流行和推广。由此,当事人缺乏论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如何,笔者试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结合该争议的民事案件谈谈民事案件的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有关问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是其中以证明,该案承办人莫兆军据此判令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万元并计算利息,张妙金不承担还款责任其在借据上的签名系张小娇代写。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既未上诉亦未申诉,在进入执行程序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